-
雪灾,股市大跌,列车出轨,西藏事件,圣火受阻,现在又多了个大地震。
它们之间有什么共同点?都是倒霉事儿。
它们之间有什么联系吗?都发生在2008年。
仅此而已。
如果在“雪灾”到“大地震”的链条间插入一个“天津市向全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或者“酒吧女日进斗金”,也都是新闻、也都是“最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但是那个倒霉联系也就不存在了,还原给我们的是一个有喜有忧、五味杂陈的真实图景。
不幸的是,我们的世界里存在着不少笨蛋和疯子,还有更多的易受他们影响的人群。艾柯曾经调侃说:虽然笨蛋的思考不合逻辑,但是笨蛋最会发谬论,许多笨蛋的书都出版了,不少笨蛋居然是哲学家,少数笨蛋甚至能获得诺贝尔奖。至于疯子,他不关心逻辑,他有固定观念,他靠短路工作,对他来说,一切都证明了其他的一切。笨蛋和疯子是危险的,因为他们的方式导向神秘主义。
具体来说,“笨蛋思维”与“疯子逻辑”的基本元素有两个,第一是思维定势:“你所了解的意思,是你想了解的意思”;第二是过度联系,“任何事实只要与另一事实有关便变得重要。关连改变了对事物的看法。”在这两种方式的翻云覆雨手下,一系列偶然事件可以被编排成有着“必然联系”的因果链条,危险。
记得80年代初期,联想公司的广告是这样的:罗丹的沉思者以手托腮,画外音说:“假如失去联想,世界将会怎样”。嗯,我怀疑沉思者之所以守在地狱的入口处而不是天堂的大门口,就在于他过度联想了。
-
会上,大家重温那个著名的简单测试:
牛、鸡、草,你会把哪两个元素放到一起。
兔子、猴子、香蕉,你认为哪两个元素更具关联性。
据说大部分中国人会把牛与草、猴子和香蕉归到一处,而美国人会把牛与鸡、兔子和猴子归到一处。
这个测试是说思维方式的差异,“我们”的思维是关系式思维——牛要吃草啊,猴子喜欢香蕉啊,办事之前咱先找找关系润滑润滑啊,事情发生了咱们再细查原因啊,什么事情不都有个因果,我对你不错你咋还打我?而“他们”的思维是分类式思维——牛鸡兔子猴子都是动物,至于草和香蕉是植物,界限清楚,阵营分明,不讲情面只认死理,你是再绿的青草再大的香蕉,非我族类,与我何干耶。妖魔化?把那个“化”字去了吧,本来也没把你当自己人。
很多问题,往根上探下手去,摸到的是认识论这个硬疙瘩。所以学者彼得斯在写传播思想史的时候很是悲观:交流,自有它的无奈。
此次大会上的主题发言,绕不过时局。英文口号早就有了:We are ready。可是大家不无忧虑地小声说,we are not ready。
话说鸡同鸭讲讲了三天四夜零八个小时,口沫四溅声嘶力竭,感慨说我都用鸭语了,它咋还不明白呢。此时需要有人告诉鸡:你那个对话对象是鸭子,鸭子的思维方式是这样的,鸭子是这样理解世界的,仅仅懂得鸭语,那还远远不够呢。PS,如果希望它认真对待你,你还需力量强大,能够抓住它的脖子:“你准备好了吗?现在,你听我说”。
-
豆瓣真是个好东西,多沉闷多好玩多偏门多主流的东西都有。如果你输入“中国人民不可辱”,能得到两条书名记录,一个是1974年的版本,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副标题是《批判安东尼奥尼的反华影片〈中国〉文辑》;另一个是1999年的版本,人民日报出版社的,反映那年使馆被炸后的民众反应。第一本有两人读过,很多人感兴趣,一则是以此书为起点,掀起了批林批孔运动;二则是意大利导演安东尼奥尼目前有很多中国粉丝,2002年的《书城》还有专文介绍这部《中国》的风风雨雨,所以有“小众基础”。至于第二本《中国人民不可辱》,只有一人想读,看起来是时过境迁,影响不大。我本来以为这次圣火事件之后,会有第三本《中国人民不可辱》出现的,目前看来还没有,如果有了,估计文体、语言、情绪和风格上,和前两本不会差很多。与此相联系的书,豆瓣上还有一本,只有一人读过,还是英文的,叫“A VICIOUS MOTIVE, DESPICABLE TIRCKS: a Criticism of M. Antonioni’s Anti-China Film China”,外文出版社1974年版,它只有18页,其实是《人民日报》上1974年1月30日一篇文章的英文翻译,那篇文章名为《恶毒的用心、卑劣的手法——批判安东尼奥尼拍摄的题为〈中国〉的反华影片》,而且这篇长文同样也收录在《中国人民不可辱》中。
话说此次勾起我兴趣的,倒不是70年代这桩老公案,而是苏珊·桑塔格的《论摄影》,在《影像世界》一篇中,她不仅提到了安东尼奥尼的《中国》,还直接引用了《恶毒的用心、卑劣的手法》那篇文章。桑塔格在1972年来过中国,所以对中国人民与中国文化有一些认识,以她知识分子的敏锐,她意识到中国和西方在“摄影意义”上的差异。她说,对西方来说摄影是与不连续的观看方式联系在一起的,要点是通过一个引人注意的细节、一种瞩目的裁切方式来观看整体;而在中国,摄影只与延续性联系在一起,“不仅有供拍摄的适当题材,也即那些正面的、鼓舞人心的(模范活动、微笑的人民、晴朗的天气)、有秩序的题材,而且有适当的拍摄方式,这些拍摄方式源自一些有关空间的道德秩序的概念,而这些概念是排斥摄影式观看的。因此安东尼奥尼被责备只拍摄残旧或过时的事物——他‘专门去寻找那些残墙旧壁和早已不用了的黑板报’,‘田野里奔驰的大小拖拉机他不拍,却专门去拍毛驴拉石碾’;被责备展示难堪的时刻——‘他穷极无聊地把擤鼻涕、上厕所也摄入镜头’;还有无纪律的时刻——‘他不愿拍工厂小学上课的场面,却要拍学生下课一拥而出的场面。’他还被指以他的拍摄手法诋毁正常的拍摄对象:以运用‘阴冷的色调’把人民遮蔽在‘暗影’里;以各种角度来拍摄同一个被拍摄对象——‘镜头时远时近,忽前忽后’——即是说,不是单单从一个站在理想的位置上的观察者的角度来展示事物;以使用高角度和低角度——‘故意从一些很坏的角度把这座雄伟的现代化桥梁拍得歪歪斜斜、摇摇晃晃’;以不够全面地拍摄的镜头——‘他挖空心思去捕捉各种特写镜头,企图歪曲人民群众的形象,丑化人民群众的精神面貌。”桑塔格指出:“在中国,拍照永远是一种仪式,永远涉及摆姿势,当然还需要征得同意。如果某个人‘故意追捕一些不知道他来意的群众的镜头’,则他无异于剥夺人民和事物摆姿势以便显得好看的权利。”并且,中国人抗拒摄影对现实的肢解,不使用特写,被拍摄者总是以正面、居中、照明均匀和完整的方式被拍摄。
实在说来,摄影文化的差异是一方面,而导演的个人意图和风格也是一方面。这方面倒是我所喜爱的意大利评论家艾柯一语中的,他评价安东尼奥尼是“一个特别倾向于深度探究生存问题和强调表现人际关系、而非致力于抽象的辩证法问题和阶级斗争的西方艺术家”,“讲述的是这场革命中作为次要矛盾的中国人的日常生活,而非展现作为主要矛盾的革命本身”。中国所期待这位西方导演的,是一部关于中国的宏大叙事的正面宣传片,而安东尼奥尼提供的,是安东尼奥尼式的悲观、琐碎、负面的私人审视纪录,相差太远,中国人民焉能不愤怒。
桑塔格感慨说:“在中国,一个影像只要对看它的人民有益就是真实的。”这方面的例子,她援引了比利时裔汉学家西蒙·莱斯的《中国影子》:在中国各大城市举办的“雷锋展览”中,包括大量“摄影文件”,比如“雷锋扶老大娘过马路”、“雷锋悄悄帮战友洗衣服”、“雷锋把午餐让给一位忘了带饭盒的战友”等等,显然,没有人质疑“摄影师怎么会那样凑巧出现在这个身份低下、迄今籍籍无闻的士兵一生中的各种场合”。
归根结底,桑塔格指出:“我们把摄影当作是一种手段,实际上可以用来说任何话,服务于任何目的”。如果当代中国人对摄影有这样深邃的认识,那就好了。据说此次奥运会,来中国的外国记者人数是运动员的两倍还要多,估计他们中的不少人会是安东尼奥尼那样的“用心”和“手法”,为此大动肝火徒伤了自己,希望届时我们不会再出一本厚厚的《中国人民不可辱》了。
(《恶毒的用心、卑劣的手法——批判安东尼奥尼拍摄的题为〈中国〉的反华影片》并书城上的介绍文章,见http://www.xici.net/b196263/d21809601.htm。)
-
莫里斯•萨克斯(Maurice Sachs),1906年出生于巴黎一个富裕的犹太珠宝商家庭。他开始写日记的日期是1919年7月14日,一战后法国首度国庆,那一天,街上充满了欢乐、友好、热情的人群,为一个疯狂、奢华、挥霍、混乱、国际化的时代拉开序幕。
尽管13岁的小男孩见识有限,但是家庭出身的缘故,他对股市行情很是了解,“如果股市行情持续上扬的话,我就可以把我的房间翻新一下了”,自然,如果股市持续上扬的话,他的表姐妹们也就可以买下时装杂志上推荐的那种价值1500法郎的晚礼服了:“黑色的亮绸,裙摆像军裤似的收紧;裙子上有一行闪亮的大宝石坠子垂下来;低领上衣的边沿以及肩上也镶了乌亮的大宝石;衣袖几乎是不存在的;腰带是孔雀蓝绒的,插着几支同样色调的羽毛”。浮华富丽,像是时代的象征。
股市的确一路上扬,另外还有德国的战争赔款。法国迎来了令人瞠目结舌的奢靡的十年,淳朴的美国青年海明威,也把此时的巴黎称为“流动的盛筵”。全社会有种歇斯底里寻欢作乐的气氛(典型例证:莫里斯的朋友F的父亲,以76岁高龄还在寻花问柳)。人们不关心政治,永远也不想关心政治。到1926年,巴黎城有32家剧院、200个各式舞台、644个公共舞厅、2000家餐厅,还有无数的咖啡馆、茶馆、游戏厅和声色场所。火树银花,红男绿女,仅有的忧愁恐怕就是恋爱的烦恼,还有爵士乐带来的那一丝轻微的伤感。
1921年,“屋顶之牛”酒吧开张,用的是当时流行的科克托(Cocteau)戏剧作品的名字。“屋顶之牛”里名流云集,阿拉贡、布勒东、毕加索、纪德、克洛代尔……每个常客都是牛的,那里的爵士曲也是牛的。“巴黎屋顶上的这头牛像航标一样指引人们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地生活。”在这样的氛围里,巴黎的艺术家们也步入了黄金时代。达达主义,超现实主义,立体主义,一个主义接着一个主义,布尔乔亚的投资热情使艺术品市场火爆,当代艺术家的作品卖出了天文数字。不过,已经成熟起来的莫里斯评价说:“这是个很奇特的时代,充斥了各种作品的时代,但却没有伟大的作品……最抢眼的明星还是属于新奇取巧类的,例如夏奈尔、安托万、科克托、毕加索和超现实主义者。”
1928年10月28日,22岁的莫里斯在与“巴黎最好的裁缝”讨论了一个“重要问题”——即双排扣上衣应该有四个还是六个扣子之后,承认说“其实我已经玩得很厌倦了……我们这一代年轻人是被引入歧途的。人家教育我们:世界上只有诗歌和造反,兰波、天使和魔鬼。人家让我们在厕所里挂个十字架(超现实主义者这样做),让我们吸食鸦片(科克托这样做),让我们喝酒,写无主题的文章,随便和人做爱,并在这其中找出崇高的东西;最不幸的是那些意识到自己上当、却无力自拔的人;总之,战后年轻人的病症非常严重。”原来,这种富裕的生活同样是会杀人的,不少青年已经自杀了。同开篇时那个兴高采烈的小男孩不同,此时的莫里斯表达的是厌烦的情绪,那种每日吃龙虾的厌烦,厌烦厌烦还是厌烦,他说他真想步行到瑞士去,以卖苦力谋生,吃粗面包,涂一点蒜泥和干酪,爬到樱桃树上摘樱桃吃,光着身子在草地上打滚,赤脚走路——“奢华让我烦恼,无比烦恼”。
1929年10月30日,是莫里斯最后一篇日记。前一天,华尔街股市暴跌,牛的时代结束了。替家族管理财产的舅舅当场自杀,莫里斯与母亲在巴黎的银行里最多只有一万法郎,他不得不赶快去找工作。几乎是有一点释然,他写道:“再见吧。我要对奢华、多余和肤浅的事物,也对自己说,再见了。”
太重的生活是种折磨,太轻的,同样不堪承受。这本小书与其当日记体的历史记录来看,不如当成长小说看,展现的是一个少年如何在一个浮华的世纪长大,他的心态转变、他对周围环境的认识、他的资产阶级式的比较功利的思想、还有那么一点点半真半假的反叛。 令人震动的是莫里斯在真实世界里的死亡:以犹太人身份,二战期间他受雇于纳粹,从事告密和黑市交易。1943年因为行为不谨慎和作假报告被盖世太保拘捕,1945年在监狱转移的长途跋涉中因为行走迟缓而被看守人员击毙。我在想,当莫里斯走那生命中最后的几步的时候,他还会不会抱怨“奢华的烦恼”。
这本书本来的名字是“屋顶有一头牛的岁月”,而“充满了幻觉的轻浮时代”只是副标题。三联的编辑之所以取了这个副标题,大概是被“幻觉”和“轻浮”所吸引,有那么一点对当下时局的影射。暴发的财富不过是泡影,就像悲观主义的人生观,一切终必成空。这里的关键问题是,是不是富裕就一定奢华,奢华就一定轻浮,而一个为金钱与名利所左右的社会风气到底会给未来带来什么?据说,德国战前那些小酒馆,也是一片宴安鸩毒的气氛,所以给了纳粹的崛起以可乘之机,倒是应了物极必反的原理。至于我们,小家乍富,好像还没有“轻浮”的资格呢,不过,还是警醒些的好。 -
2008-04-29
文艺女青年莎乐美都看些什么书 - [书事]
现在想想,鲁迅也是个多面的人。他致力于引进德俄那些朴拙笨重面对人生疾苦的木刻,但在1929年,又自费出版了轻灵纤巧宣扬唯美颓废的比亚兹莱。是该说他爱好广泛呢,还是夸他眼界独到呢?
奥博利·比亚兹莱(Aubrey Beardsley,1872-1898),现代平面设计的先驱,唯美主义的干将。一生的经历半页纸也就写完了:7岁被诊断出患有肺结核;16岁开始在一家保险公司当小职员;20岁时接到第一个“大单”,为《亚瑟王之死》画插图;21岁结识了王尔德,为《莎乐美》画插图;22岁当上了著名杂志《黄面志》的美编,名声如日中天。由于1895年王尔德因“有伤风化”被捕、且临行前顺手夹了本《黄面志》,比亚兹莱受到牵连,他离开《黄面志》,转而与他人创办了另一份著名杂志《萨伏依》。由于严重的肺病,1898年春天在法国南部一家小旅店去世,年仅26岁。与王尔德相仿,他也在临终前皈依了天主教。
鲁迅高度评价比亚兹莱:“生命虽然如此短促,却没有一个艺术家,作黑白画的艺术家,获得比他更为普遍的名誉,也没有一个艺术家影响现代艺术如他这样的广阔。”诚为确评。值得考虑的是:我们给鲁迅和鲁艺贴的标签一直是“艺术为人生”,可是比亚兹莱与王尔德他们一样,提倡“为艺术而艺术”。尽管理念上看是南辕北辙,但是在20-30年代的特殊拓扑空间里,倒也相安无事。当时的上海很开化,激进的左派与颓废的右派全都从现代艺术里汲取养料。1929年,左翼演出《莎乐美》,田汉导演并翻译剧本,吴作人的舞美,冼星海以贝多芬的钢琴曲伴奏,莎乐美以叛逆的新女性形象而被接受。而同年创办的《金屋月刊》,邵洵美等人直接拷贝了《黄面志》,叶灵凤对比亚兹莱更是刻意加以模仿,比亚兹莱笔下的香闺、粉盒、烛台、壁纸、香水瓶、梳妆镜,一度成了海上摩登的象征。
个人以为,中国对比亚兹莱的接受,总像是偏了一点——学了那婉转流利的线条,可是美到绝望和自由到淫靡的那种精神内核,不敢学,也学不像。
比亚兹莱为《莎乐美》所画的插图,天马行空。王尔德根本就没有提到梳妆室,但是比亚兹莱画了,其中那梳妆台显然是19世纪末唯美主义风格大师戈德温的典型式样,而且,公元一世纪的故事怎么可能有现代装帧的书籍啊,难不成莎乐美公主还是个好学的文艺女青年?注意,这张插图是遭到检察机构反对、当时没有正式出版的,请注意莎乐美的手的位置、两个裸体的男侍、梳妆台上古怪的玩偶、还有那些书的名字。在另一张改正的插图里,那些书的名字更清晰了,它们包括:普切尼的《曼侬·雷斯考》、邦维尔的《游乐图》、阿普列乌斯的《金驴记》、左拉的《娜娜》、以及一本《萨德侯爵》。为莎乐美梳妆的那个小丑,经常出现在比亚兹莱笔下,也许就是画家的自况,他戴着面具,阴阴地坏笑着。
《惊世比亚兹莱》,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
-
好多年以前,我刚开始当大学老师,一项工作是辅导高等自学考试的本科毕业论文。我们那个学校辐射面真广啊,很多学生家在边远山区(比如姜文拍《鬼子来了》的那种地方),他们用寒酸的信封把论文寄来,一封容纳不下,一起寄三封四封,因为参考资料有限,主要内容也就是抄书。令我惊讶的是,这批学生里选了“外国文学”做毕业论文题目的还真不在少数,男学生写《红与黑》,女学生写《包法利夫人》,极为常见。老教师开导我说:是啊是啊,于连和爱玛都是城关青年啊,他们感同身受,所以喜欢。
“送教下乡”的关系,我后来去过那样的小镇,一条或几条大街,几幢贴了马赛克的办公楼,饭馆的牌匾灰扑扑地,“东风饭店”一类,的确像福楼拜笔下一眼望得到头的永镇,乏善可陈。如果循规蹈矩,生活在这样的小世界里,仗着“地面熟”,到了中年之后当能如鱼得水。如果有些才华,惦记着“生活在别处”,反倒是有些“麻烦”。
一般而言,人总是从自身的经验和环境来判断世界的,小地方的才子才女,因为没有可资比较的参照系,不容易了解自己的才华到底有多少分量。高估的,容易显得夜郎自大;而低估的,随波逐流湮没无闻,根本就没机会展示自己的才华。高估自己的人,理想远大得吓人,而且认死理、一根筋,如果机缘不巧不能成功的话,在别人看来是志大才疏的喜剧,在自己的体验中,那是生不逢时的悲剧。更重要的是,他们到底没底气,在大城市的势利的万丈红尘前,极度的自尊与极度的自卑往往纠结在一起,由于太看重自我的尊严和他人的评价,人整个是脆的。其实无论城里还是乡下,理想主要是用来幻灭的,只是因为这重脆,城关才子的幻灭幻灭得尤其惨烈。
实话说,我的学术原则遇到这批学生后自动收缩。人家答个辨都要提前一两天从山里村里赶过来,没准鼻角还沾着煤灰,你还跟人家计较什么是“批判现实主义”?忒不厚道了。我夸他们,我帮他们,我复印了参考资料寄给他们,我沉浸在人道主义的恩师小情怀里自我陶醉,直到听说那个故事。
某某,一个男学生,才华是有些的,但是绝没到横溢那个地步。我给了他“优”。他写信来谈人生和理想,我也回了信,应该是写了不少鼓励的话。这样的事情一年总会遇到两三件的,我没在意。几年以后,我去他所在的镇,当地教育机构的领导请我吃饭。席间喝了不少酒,气氛熟络了之后,一个小领导模样的对我说“您的学生某某,可真惨”。我的学生某某?我诧异了。原来这个某某,把我的鼓励全都当真,打着我的学生的旗号,自视为镇里大才子。他与领导吵翻,自己去了深圳发展。在深圳也没赚到钱,老婆又跟人私奔,只好灰溜溜地回来。本来的小萝卜坑被人占了,万般无奈开了个卖针头线脑的小杂货店,据说酗酒很厉害——小领导是某某的远亲,所以望着我的眼神很有谴责的成分。我恍惚记得,某某的毕业论文写的是《无名的裘德》,简直是报应呐。那顿饭,我还真喝高了。
从那以后,我意识到过分的同情与不切实际的鼓励是城关才子的毒药。说起来,人人平等只是理想而已,出身的不平等、环境的不平等、智力的不平等、教育的不平等,已经在青年时代定位了人。老师不该善意地忽略这种种不平等,而是应该尽量客观,让学生在直面不平等之后找到自己的位置。不可否认的是,老师这种“权威意见”说出来的时候,经常是刀一样伤人,还有政治不正确之嫌。
不过,在正规本科教育的课堂上,我总是叮嘱那些优越的来自大城市的学生们,不要小看了身边那些小地方来的同学。他们能够坐在这里,付出了更为艰辛的努力,也许在知识储备和学术视野上,他们暂时处于劣势,但是,在他们身上,追求承认的愿望是如此巨大如此巨大,所以,他们才真正具有成功所需要的心理动力。
不是么,近百年前,有一个出身韶山农村的孩子,在16岁第一次离开家乡去县中学读书的时候,写了这么一首“感动中国”的诗:
男儿立志出乡关,
学不成名誓不还。
埋骨何须桑梓地,
人间无处不青山。
-
2008-04-27
“知识分子民主”与“大众民主” - [书事]
法国大革命期间设立了178个法庭,其中40个是巡回法庭,可以在法国任何一个地方宣判死刑,而且往往是就地执行。在1793年4月16日到共和二年热月9日之间,巴黎的革命法庭处决了2625人。罗伯斯庇尔在49天内就让1373人身首异处,也就是平均每天杀28人。外省的法官们一样忙碌,在奥林奇小镇一地,有331人被送上断头台。在阿拉斯市,处死了299名男子和93名妇女。在里昂,革命专员批准了1684件死刑。所有这些数字加起来大约是17000人。受到惩罚的不仅是特权阶级,大约4000名农民和3000名工人成了铡刀下的冤魂。除了革命法庭的断头台,死于非命的人数更多。在南特,将近5000人被淹死或射杀。在里昂,死了2000多人。在土伦,几个月内人口从29000锐减到7000。两年的国内战争后,旺代地区大约有90万人死于非命。法国军队在战场上的死亡人数同样可观,在1792年到1800年期间,损失了70万。
史学家说整个法国大革命死了几百万人,领袖自可以轻描淡写地说要奋斗就会有牺牲要革命就需要杀敌人,可是有良知的普通人会觉得震惊。正是因此,法国大革命引发了绵延至今的无尽议论——光是我这个非专业人士看过的专著也已经有十几本了吧。保守主义者通常将矛头直指“大众”,认为是大众的激情、愚昧、盲从与兽性导致了这场悲剧。而换一个角度考虑,那些引导了大众的知识分子们,同样难脱其咎。
米什莱早就指出:有教养的阶级实施的暴力常常甚于普通大众。当然,这些人不会去砸毁街灯,但是他们却足以让人头落地。在革命的过程中,最激烈的暴力莫过于有教养的中产阶级所实施的暴力。他们有宏伟的理想,善长制定抽象原则,能言善道,却又对政界知之甚少。一旦革命发动起来,他们比大众更不宽容,常常肆无忌惮地用最“革命”的手段来对付他们的敌人。
所谓的“知识分子民主”,其目标是要建立一种选择机制,以便从知识分子当中挑选精英充当领导阶级。他们影响了大众、引导了大众、利用了大众,但是绝不打算与大众分享权力。正是因此,这种民主的狭隘与暴虐比之传统的王权有过之而无不及。而“大众民主”绝不会以产生统治者为目标,大众拒绝“博爱”,对“自由”不感兴趣,但是对“平等”,倾力以求,即便是对自己的“精神导师”亦不例外。所以大众一旦掌握革命,必然更为激进和彻底。在知识分子这些革命的发起者看来,革命如此进展自然是“有违初衷”。
勒庞:《革命心理学》
-
小时候看老版电影《巴黎圣母院》,神父弗娄洛抱怨爱丝美拉达:“你这么美,难道是我的错。”那是道德感强烈的时代,银幕下观众哗然,这是强盗逻辑啊,就比如小偷说:“我要偷这个大钻石,谁让它这么美”。
可是的确,有那么一种美,美到使人滋生独占欲,美得让人犯罪。美,有特别的力量,眼睛的欲念有时会逾越真与善。
美丽的公主莎乐美一见钟情地爱上了先知施洗者约翰,公主索吻不得,为继父跳了支七重面纱之舞,换来约翰的头。一个多么怪异变态的故事。可是在王尔德笔下,在唯美词语的洪流中,人们会有一点懂得莎乐美。
啊,约翰,约翰,你是我唯一爱的人。其它的男人在我心中都只产生厌恶之感。但你,你太美丽了!你的身体如同银座上的纯白大理石雕像。令人感到处于满是白鸽与百合之间的花园里。那是座银白细工的象牙之塔。世上再也没有任何东西比得上你白洁的身体。世上再也没有任何东西比得上你乌黑的头发。在这世界里,没有什么能与你的红唇相比。你的声音犹如炉中所散发出的奇特香气,当我看着你时,我听到一股特别的音乐。啊!为何你不看着我呢,约翰?在你的双手与诅咒之后,你隐藏了你的脸庞。你闭上双眼,见到你的神。所以,你已见到了你的神,约翰,但我,你却没见到我。如果你看到了我,你将会爱上我。我,我看你,约翰,我爱你。噢,我多么地爱着你呀!我爱你,约翰,我只爱你……我希求你的美丽;我渴望你的身体;无论美酒与鲜果,都不能满足我的需要。我现在该怎么做呢,约翰?洪水与海洋都无法浇熄我的热情。我是个公主,而你却蔑视我。我是个处女,而你却夺走我的纯洁。我是贞洁的,而你却点燃我的血液……啊!啊!为何你不看着我,约翰?如果你看着我,你就会爱上我。很好,我知道你会爱上我,爱情的神秘,远远超越死亡的神秘。人们应该只要考虑爱情。啊!我吻了你的嘴,约翰,我终于吻了你的嘴。你唇上的味道相当苦。难道是血的滋味吗?……或许那是爱情的滋味……他们说爱情的滋味相当苦……但那又怎样?那又怎么?我终于吻了你的嘴,约翰。
王尔德:《莎乐美》。
-
2008-04-23
干革命怎能不懂大众心理学 - [书事]
信仰通常是非理性的,并且总是无意识的。除了我们一向重视的理性逻辑(rational logic)之外,还存在着截然不同的其他形式的逻辑,那就是情感逻辑(affective logic)、集体逻辑(collective logic)和神秘主义逻辑(mystic logic)。这三种逻辑常常能颠覆理性,而成为行为的深层动机。
信仰往往强烈到这样一种程度,似乎没有任何事情可以阻止它,人一旦受到信仰的催眠,就会变成一个信徒,随时准备为了信仰而牺牲自己的利益、幸福乃至生命。对信徒的迫害只能促进新信仰的传播——没有什么可以使信徒退缩,因为他们已经把殉道视为通往天堂的捷径。由于信仰被视为绝对真理,使信仰必然变得不宽容。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暴力、仇恨和迫害常常是重大的政治革命或宗教革命的伴生物。在某种意义上,个人之间的宽容虽然困难重重,但毕竟是可能的,而集体之间的宽容根本就不可能。
政治革命可能是由深植在人们头脑中的信仰所导致的,但革命的产生还有其他许多原因,这些原因可以一言以蔽之:“不满”。只要不满开始普遍化,一个反对派就开始形成,它常常可以强大到足以与政府相抗衡。任何一场大的革命通常都是由上层人士而不是下层人民引发的,但是,一旦人民挣脱了锁链,革命的威力属于人民。如果革命想取得重大成效,它就必须依赖普遍的不满和普遍的希望。一般说来,人民总是在他们不知其所然的情况下就懵懵懂懂地接受了一场革命,不一定理解革命领袖们的真实意图,他们以自己的方式理解革命的意图。革命原则的巨大力量就在于它放纵了野蛮的原始本能,所以革命不久就会导向失序、暴力、无政府状态。当革命从中产阶级蔓延到社会下层时,理性对本能的支配也就相应地终结了,转而变成了本能支配理性。
新的信仰不是通过演说来传播的,更不是通过论证来传播的,而是通过断言、重复、精神传染以及大造声势。在现代社会中,传播信息的渠道更加便捷,这使得精神的传染更为迅速。在公共舆论支持的原则面前,单个人的力量实在是微不足道。传闻比历史本身更富有生命力,或许还有几个哲学家对了解真相颇感兴趣,但人民总是宁愿选择幻想。由于这些幻想聚合了人们的理想,所以它们常常会成为行为的有力动机。幻觉通常比事实拥有更为强大的力量,不管是梦想、理想还是传闻——总之,只要是不真实的东西——才是历史的塑造者。
一个民族除非首先改造它的精神,否则就无法选择自己的制度。
PS:陈寅恪认为:西洋各国“以法人与吾国人习性最相近。其政治风俗之陈迹,亦多与我同者。”黄仁宇也将法国大革命、俄国十月革命、中国革命归于一类,认为这三种革命“皆发生于大陆性格的国家。”
——摘引自勒庞杰作《革命心理学》第一卷。
-
2008-04-22
“一天给我一桩谋杀案” - [书事]
诺斯克利夫爵士(Lord Northcliffe,1865-1922)说:“一天给我一桩谋杀案”。
在1905年以前,爵士本来不是爵士,“北岩”当然也不叫“北岩”,他是穷律师的儿子,名为阿尔弗雷德·哈姆斯沃斯(Alfred Harmsworth),17岁开始当助理编辑,23岁创刊了自己的第一份周刊。靠一系列花哨而赚钱的小报与杂志,他开创了当时世界最大的出版公司。1896年,《每日邮报》问世,将近百万的发行数量,使它一跃而为“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大规模发行的报纸”。此后是迅速的吞并过程,《每日镜报》、《观察家报》,尤其是1905年,他吞并了英国最有影响的老牌资产阶级大报《泰晤士报》。随着事业的发展,他的政治地位与社会影响也与日俱增,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贵为英国军事代表团团长、对敌宣传总监,风头一时无两,人称“舰队街的拿破仑”。
美国报业大亨赫斯特的人生秘密,在电影里被与“玫瑰花蕾”相联系。英国报业拿破仑的成功秘诀,则要明显得多,爵士坚信“反常的事物就是新闻”,所谓“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而“一天给我一桩谋杀案”,将犯罪故事作为报纸的主要卖点,正好击中了大众的心理需求,想不成功都难。
大众喜欢娱乐,在阳光之下,这不算新事。早在英国出版业早期阶段的都铎王朝,关于性和暴力的出版物在普通民众中十分流行,就如同今天一样。那些格外血淋淋的细节是一定会得到广泛和逼真的描述的。剧作家本琼生恼火自己的饭碗受影响,专门写剧本抨击那些“新闻贩子”,说他们为了迎合读者对感官刺激的需要,根本不在乎什么是“真实”。到了19世纪初期,关于谋杀和处决的报纸非常受欢迎,耸人听闻的头条,凶杀现场的图示,凶手的画像,这样的报纸适合“店童和数百万学徒,不适合体面的场所”。可是英国的下层阶级就是不喜欢“戴着大礼帽”的高雅出版物。《泰晤士报》那样的严肃报纸,铅字排印得密密麻麻,充满冗长复杂的政论,适合有钱有闲阶级,躺在俱乐部的沙发上,由佣人们将报纸熨烫好了奉上,伴着甜酒和雪茄慢慢消磨一个下午。大众喜欢的是1855年创刊的《每日电讯报》,头条主要是犯罪和性,喜欢的是1886年的《劳埃德新闻周刊》,有关谋杀、犯罪、其他耸人听闻的事件的报道占到总量的50%以上。有一个传说,马戏团的大象跑到了街上,这条新闻被《泰晤士报》的编辑弃置不用,他们认为只有娱乐性的新闻被拒之门外时、政治性的新闻才能得到发表的机会。听起来有理,可是坚持原则的《泰晤士报》怎么会被“一天一桩谋杀案”的诺斯克利夫报团吞并啊。
哲学家尼采说:“乌合之众呕吐出他们的胆汁,还将其称作报纸”。19世纪英国著名学者马修·阿诺德认为“文化是光明和甜美”,而“没文化”的新新闻事业自然是“轻浮而愚蠢之物”,重要的是,新新闻事业过于强调娱乐而不是教育,因此是文化标准降低的祸根。
凯文·威廉姆斯(Kevin Williams)的《一天给我一桩谋杀案:英国大众传播史》(Get Me a Murder A Day: A history of mass communication in Britain)之区别于其他英国传播史的地方,乃是将“大众”与“大众文化”放置在核心地位。他说,“对大众传媒(mass media)的恐惧一直伴随着对大众(the masses)的恐惧,而大众又是随着大众传播(mass communication)的发展才逐渐变得强大的。在某种意义上,大众传播的历史就是惧怕大众的历史。”
精英与大众的区别与对立是人类历史上亘古有之的现象,所以话语权、媒介权、传播权的争夺,填充了昔日称为“新闻自由史”的每一个角落。传媒忽焉被视为独立自主的“第四阶级”,忽焉被视为被收买的社会控制部门,忽焉成了反应公众舆论的公器,忽焉被视为以低俗垃圾谋求利润的印钞机。立场不同,视角不同,观点迥异,而都无不偏颇。凯文·威廉姆斯试图解释:“历史说明,无论何时,大众传媒的作用都是由诸多因素决定的。最为关键的是要打消这样的念头,既不要把大众传媒看成是公众、舆论、和民众的代表,也不要将其视为受国家和社会中其他权力机构控制的部门。”最为关键的,是正视“大众传播”中的“大众”。
毋庸讳言,知识分子、道德卫士、政治家和那些掌权者总是对“人民”或“大众”怀有强烈的戒备心理。在启蒙思想中,传媒是精英对大众进行教育的绝好工具,即便开明如托马斯·杰斐逊,也从未将新闻自由本身当作目的,在他的思想中,新闻自由通向一个更伟大的结果:受过教育的选民。所以,在精英看来,“大众传播”更像是“面向大众的传播”。正是因此,对大众掌握和使用大众媒介,精英们总是忧心忡忡。对于知识分子来说,大众传媒的发展总是伴随着文化水准的降低;对于道德卫士来说,黄色新闻是导致民族道德沦丧的根源;对于政治家来说,大众传媒强迫政治家们对舆论做出迅速反应,深思熟虑的政治让位于媒体作秀的政治。于是,他们诟病传媒,认为社会暴力的加剧、青少年犯罪的增长、足球流氓、旧城骚乱、恐怖主义、宗教虔诚感的丧失、教育水准的下降、政治冷漠、还有其他社会问题,都可以归因于大众传媒的“神奇力量”。特别是那些媒体大亨们,售卖低俗的文化产品,却自诩为“为社会进行了公共服务”——比如媒体巨鳄鲁伯特·默多克(Rupert Murdoch)提出,在法律限度之内,任何人提供了公众希望并以可能支付的价格得到的文化产品,都是在提供公共服务。正是这些媒体巨头,使大众从“公民”“堕落”为“消费者”,因此上,穷了民主、富了媒介、娱乐至死、大难将至。
精英们大概会喜欢保守的BBC早期领袖约翰·瑞斯(John Reith),他将电影工业的产品视为垃圾和俗物,原因在于它们“只想取悦公众”,“开发如此伟大的科学发明只是为了追求娱乐,这实在是对广播力量的侮辱,是对人民的品格与智慧的亵渎。”瑞斯深信自己知道什么对于英国公众来说是最好的,他与马修·阿诺德一样,相信向英国民众提供道德、文化和精神价值观的知识,可以使群众转变为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这种知识的培养会弱化对于激进社会变革的需求,并且确保社会能够以更加有效和理性的方式运行。瑞斯的广播之梦就这样奠定了BBC“公共服务广播”的理念。他所认为的道德标准就是“中产阶级的价值观、严格的基督教教义、贵族文化和学校细致周全的道德要求。” 有趣的是,20世纪30年代,乔治·奥威尔,BBC的一名员工,正是以瑞斯的BBC为原型,在著名小说《1984》里设计了那个专断的“真理部(Ministry of Truth)”。更有趣的是,90年代的调查表明,英国人还是把BBC视为大都市和中产阶级的电视台,没能够提供更多样化的节目以适应社会中的所有群体,而BBC的那些商业敌人正在攻城略地、赢取越来越多的收视率。
问题在于,英国因大众传媒而堕落了吗?从都铎时期小报上的性与暴力新闻,到现在《太阳报》的封三半裸女郎,“乌合之众”通过选择性购买,一路追求着休闲娱乐的权利。而太阳照常升起,政治换了众多形式,依然在正常运行。也许还是文化学者雷蒙·威廉斯说得对:其实没有大众,只有将民众视为大众的方法。与阿诺德博士不同,我们认为“文化是日常的”,无权阶级对于有权阶级的抵抗,有着符号的和社会的两种形式,大众传媒上所体现的大众文化,何尝不是大众对于霸权的一种抵制和周旋的艺术。
与詹姆斯·卡瑞(James Curran)等人的《英国新闻史》(Power Without Responsibility: the Press, Broadcasting and New Media in Britain)不同,此书学术性并不强,“类似于基本的历史教材”,但是又没有将笔墨花在对历史背景和人物的介绍上。然而,此书难得地摈弃了精英角度,没有写成一部保守的“传者史”,也没有写成一部刻板的“媒介史”,而是使“受众”的影响成为潜在底色,凸显了大众传播之大众的意义。从这个意义上,不愧是一部适合大众的好书。
凯文·威廉姆斯:《一天给我一桩谋杀案:英国大众传播史》。刘琛译,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2月版。
-
“国家治理、经济、学校,总之社会上的一切事物都不是为一批享有特权的少数人利益服务的。我们能照顾自己。社会上一切都是为芸芸众生的利益服务的。这些人不特别聪明或引人注目,他们也没有接受过高等教育,没有什么成就或命中注定会前途辉煌——一句话,他们实际上就是一些普普通通的人。……任何社会,只要是为这些人设计的,不是为富人、聪明人和出类拔萃的人设计的,那么这就是值得在其中生活的社会。”
上面这段话引自埃里克·霍布斯鲍姆,读来令人肃然起敬。而我是从一本名不见经传的书中转引过来的,此书叫《不安全的时代》。查亚马逊的记录,读者寥寥,这倒容易理解,作者对右派嗤之以鼻、对左派嘲讽有加,打击面太大,难怪盟友不多。怪哉的是国内读者,对此似乎同样不感冒——豆瓣上迄今为止只有我一人读过。为之不平。
作者之一Larry Elliott是《卫报》的经济专栏编辑,作者之二Dan Atkinson 是《经济学家》的特派记者。职业特点决定了此书不是那种充塞着注释、引文和图表的学术专著,而是观点鲜明、辞彩飞扬的知识分子读物。
两位作者认为:在我们所处的时代,主张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和主张对经济实行民主控制的社会民主主义之间正在进行一场卓绝的斗争,前者代表的是金融利益,后者则代表老百姓的利益。在20世纪70和80年代,英国的私有化和自由化进程的结果是资本自由化了,但是人民被管制了。社会民主主义者试图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寻找第三条道路,但是这一方案不过是把美国和欧盟的“妙方”和采自国内的妙方(修改宪法和社会权力主义)加以调和而已。所谓的世界新秩序,带来的结果是金融与经济秩序的混乱,人民的生活更加动荡和不安全。
多少年来,普通人的核心需要并未改变:稳定的工作,过得去的工资,健康的生活环境,个人的自由,以及在艰难时刻有个可以依靠的人,一句话,人们需要安全。但是,安全恰恰是现代制度所无法提供的东西,更有甚者,现代制度还为它不能提供安全而自豪,因为安全不是好事,国际竞争这个巨神要求竞争,需要一种不安全的环境。
社会学家阿尔文·托夫勒说,市场只不过是一种工具,并不是宗教,是工具就不万能。但是,今天市场这个工具的确变成了宗教,变成人类世界中对人的行为作出“客观”评价的唯一标准。于是商业道德准则占据主导地位,不仅英国如此,全世界都如此。市场价值观渗透力之强,连宗教界也未能免俗,。一位重要的教士说:“寻求教会给予精神帮助的人数众多,教会因经费不足无力应付,假如不是经费匮乏到只够买五块饼和两条鱼的话,耶稣本来是可以养活全加利利的人口而不是仅仅养活5000人的。”
同样,经济学不是一门科学。许多经济学家,特别是那些认为是否要结婚也可以简化为一个等式的经济学家,他们把世界看成是一个复杂的有机体,要用正确的微积分学才能对它有所了解。但是,作者们所了解的经济学的各个方面都说明经济学仅仅是巫术的一个分支,甚至是不甚高明的分支。但是打着经济学的旗号,少数金融寡头呼风唤雨,甚至可以控制国家。“欧洲大联合”看上去像是家庭中温暖宜人的炉火,实际上却是熔炉中的熊熊烈火,在这样的高温中,什么都保存不下来,练出来的只能是国际资本的九九纯金。
自由放任主义从本质上说就是承担风险的不公平性。20世纪90年代的“有限责任”和“资不抵债”为害甚烈。在作者看来,有限责任是对社会而设的大骗局,大量“凤凰公司”为逃避债务而自行宣布破产,然后再“一身清白”地东山再起。资不抵债就是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人作为债务人,无力偿还的债务都落到他人头上,因此资不抵债成为转嫁危机的一种手段,成了化解本来应由商业和金融利益承担风险的“传送”系统。这一切的受害者都是普通的平民。更有甚者,获取更大的资本回报的强烈欲望使一些人一头扎进了人类最古老的非成产性金钱流动方式,这就是赌博。有声望的银行把上亿资金投入金融衍生物市场,买卖期货和认购权,其规模大过了这些银行的基本金。跨国公司与金融集团成了主导世界市场的力量,由于亿万美元在不受管制的金融市场上流动,全球化的底下埋藏着金融的不稳定,还有对生态环境的漫不经心态度。世界贸易受三大玩家的强制性力量主宰,那就是美国、西欧和日本,在某种意义上,这不是自由贸易,而是改头换面的重商主义。
国家放出来资本这匹狼,自己反而受到狼的挟制——大公司要求国家增加“影响力”。其实认真想想看,没有一个家庭会为了与别人结成团伙,把家里的金钱和房产挥霍一空,让自己的家人挨饿,为的只是获得对邻居的影响力。这样的家庭不能算是好的家庭,这一法则同样适用于国家。
总之在作者看来,这个国家看似红光满面,实际上却是发着高烧的症状。国家一方面软弱无力,一方面又傲慢自大——该强有力时软弱无力,该温和的时候却又强硬无比。而国家在与资本打交道时越是畏首畏尾,资本兴风作浪的余地也就越大。丘吉尔曾经指出:政府的主要任务是不让金融界目空一切,让金融界重新戴上手铐,把狼重新关回笼子,这会有助于美好社会的建设。在这个意义上,国家应该起到应有的作用:
让公民享有自由,让资本再度受到控制。
-

鲁德亚德·吉卜林(Rudyard Kipling)是葬在西敏寺的作家,旁边是狄更斯和哈代。他为英国拿到了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时间是在1907年,授奖词夸赞他“观察的能力、新颖的想象、雄浑的思想和杰出的叙事才能”。这样空洞的授奖词其实是没什么意思的,时移世易,喜欢他的人越来越少了,很少有人知道,1889年他从印度回国时受到多么热烈的接待,1899年他在美国患病时全世界各大报纸的头版是如何追踪,1935年他在70寿辰时又如何荣耀地收到过英国国王的亲笔贺信。俱往矣,风云人物。
使大家重新想起他来的是电影《我的儿子杰克》(My Boy Jack)。这个电影的历史依据是公开出版的吉卜林家书以及吉卜林死后面世的回忆录《关于我自己》。
说来话长,吉卜林1865年出生于印度孟买,父亲是拉合尔艺术学校校长兼拉合尔博物馆馆长。6岁时他与妹妹一道被送回英国接受教育,寄养在一位退休的海军军官家里。12岁时他进入专门面向海外服役军人子弟的中学,受到严格的纪律训练。1882年中学毕业后返回印度,担任拉合尔《军民报》的副编辑,正式走上写作之路。到1889年回国之前,他已经写下了大量作品,成为“文坛新秀”。
吉卜林的少年时代,正是大英帝国海外殖民扩张的全盛时期,英国海军寄托了无数英国少年的英雄梦,吉卜林亦不例外。与世纪之交那些颓废消沉寻欢作乐的文人不同,他推崇阳刚之气、意志之力和雄浑之风,全力维护英帝国的“强者”地位,宣扬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1897年维多利亚女王登基60周年大典,吉卜林在《泰晤士报》上发表《礼拜终场赞美诗》,告诫人们不要被胜利冲昏头脑,要更加努力维护帝国的荣誉。1899年英布战争爆发,吉卜林积极鼓吹政府的扩张政策,并亲自进行募捐和慰劳伤员的活动。在1901年的代表作长篇小说《基姆》里,他把在印度流浪的爱尔兰孤儿基姆塑造为积极参加英军活动的“爱国小间谍”。
出于同样的热忱,吉卜林对自己的独子寄予厚望。儿子12岁时,他赠诗《如果》,鼓励儿子成为“男子汉”。儿子不足16岁,他就开始教导儿子“好男儿当从军”。一战爆发之际,儿子17岁,虽然患有严重的弱视症,但是吉卜林积极活动,用自己的影响力施压,使儿子终于加入了英国陆军。当时的吉卜林是狂热的战争宣传者,他为英国宣传委员会工作,写下了大量的诗歌和特写。他的理念是:我们必须让每一个适龄的年轻人投入到战争中去,躲在家里将被人取笑。后来,悲剧发生,儿子在一次执行战斗任务时负伤失踪,去向成谜。吉卜林最为恐惧的不是儿子的牺牲,而是儿子当了逃兵。
丧子之痛毕竟还是沉重打击了吉卜林,他意识到是自己的思想与宣传把儿子送上了死亡之路。可以说他的余生因此在折磨中度过,而他的后期作品也一反常态,笼罩上一层绝望、惆怅的阴影。
同样很少有人知道,在儿子被宣布失踪两年以后,吉卜林为儿子写下了这样的墓志铭:
假如有人问我们为什么在战争中失去生命
是因为我们的长辈欺骗了我们
-

“我要你”。
很直白。不过不要瞎激动,看画中的山姆大叔神情严肃,右手食指直直点着你,下面还有一行字呢:for the U. S. Army enlist now。经典的美国征兵广告。类似的征兵广告在法国、苏联、德国也都出现过,都是把国家拟人化,义正词严地戳着你的脑门子,提醒你“祖国需要你的时候到了”。如果你斗胆问一句“凭什么……要我”?简单啊,因为你是公民啊,你不拿枪谁拿枪,你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公民概念是与近代国家概念共生的。霍布斯鲍姆认为是在法国大革命中才第一次出现了“为祖国而战的公民”,公民对国家的义务压倒了对宗教和地区的传统义务。1789年的《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宣言》(Déclaration des Droits de l'Homme et du Citoyen),是把“人”与“公民”并列的。自亚里士多德起,“好人”与“好公民”就不是一个概念,好人,比如说好老公好儿子好老师,满足的是家庭与社会的需要,但是好公民,满足的是国家的要求。好公民是爱国者。
自然,除了服役的义务,公民还该有大量的权利。有趣的是这个citizenship,该译成“公民权”好呢,还是“公民资格”好呢。刘满贵把它译成“公民权”。此书作者是美国著名自由主义政治学家茱迪·史珂拉女士,付梓时间为1991年,题目是American Citizenship: the quest for inclusion. 《美国公民权:寻求接纳》。史珂拉是哈佛大学政治学教授、历任美国政治哲学与法哲学协会主席、美国政治科学协会主席、美国艺术与科学学会研究员等,此书出版的第二年就已经仙逝,所以这部精炼的临终之作,也可以视为她对美国宪政的总体性看法。她认为,公民权(citizenship)有四个相互关联但界限清晰的涵义。
第一, 国籍意义上的公民资格(citizenship as nationality)。作为国籍的公民资格是一个法律条件,并不涉及任何特定的政治活动。
第二, 积极参与国事意义上的或称“好”公民的品德(active participation or “good” citizenship)。作为政治参与的好公民的品德,其中心在于政治实践,适用于在社区中始终参与公共事务的人们。民主政体下的好公民是定期积极参与当地政治和国内政治的政治力量,他们对政治的参与不仅仅限于初选日和大选日。积极的公民有个人见解,对自己认为不公正、不明智或仅仅是奢侈的公共措施敢于直言,他们是公共集会的参加人,是志愿者组织的参加者,在冬天能够清除自己门前的积雪,不仅以纳税人和临时士兵的身份为祖国服务,他们的心底深处对公共利益有着深思熟虑的见解。
第三, 理想的共和国公民(ideal republican citizenship)的设想,这种设想一直萦绕在那些胸怀神话般的雅典梦或斯巴达梦的人们心头。普通的积极公民或者好公民当然不是理想的或完美的公民,他们只是努力做到符合代议民主制的公认要求而已。理想的共和国爱国者却全然不同,他们热衷的只有公共活动,他们生活在公共集会里,为公共集会而生活。有德性的公民在被统治的同时还经常直接参与统治,以直接民主而不是代议制民主的方式追求公共利益。当然,设想而已,“他们当然是一个与现在、过去或可想像的未来的美国截然不同的共和国的成员”。
史珂拉最关注的是第四种:公民的社会身份(the standing of citizens)。身份是一个含混的概念,指的是一个人在等级社会中的位置。绝大多数美国人认为这是由收入、职业和教育程度决定的。身份作为社会阶层中一个较高或较低的位置,很难和要求得到“尊重”的平等主义一致起来。不过,在一个民主国家,公民有权受到尊重,所以选举权(right to vote)和收入权(right to earn)这两大公共身份象征的重要意义,也就不言自明了。换言之,争取公民权的斗争,是压倒一切的归属这一政体的要求,是打破排他壁垒、寻求认同的努力,是“为承认而斗争”。
投票的重要性在于,它是获得政治共同体的内部认同和成员接纳的标志和认证方式,“是选举让人成为公民。”正因为如此,公民不去投票的“政治冷漠症”并不重要,因为公民权并不体现为“公民深度参与政治活动的热望”,只意味着获得了“成员身份”。投票权的核心标准是“人格上的平等”,阶级、种族、性别、财产都不应该成为障碍。
不过,选举权只是政治权利的平等,政治权利的平等必须靠经济领域的基本平等来保障,这就导出了“收入权”。作者认为,经济劣势或依附状态催生新的奴隶制度,在经济上丧失了个人独立的人,即被社会视为非正式成员,实际上,那些属于社会底层的人就不是完整的公民。为此,国家必须考虑收入权和劳动权问题。收入权尽管没有在宪法中写明,但却是整个美国民主政治结构的前提。国家的“最低限度的政治责任就是在接近失业者的地域创造有酬职业,为失业者提供法定最低工资和发展机会”。
政治上的自由主义和经济上的社会主义就这样调成了鸡尾酒。如果你喝多了,当人家指着你说“我要你”的时候,你是去也不去?
茱迪·史珂拉:《美国公民权:寻求接纳》,刘满贵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年。
-
2008-04-13
红海洋也不能没有生命的绿色 - [书事]
前天饭桌上,大家谈到国家金融风险,蒸发1200万亿云云。大家调侃说,应该多吃点,也许一觉醒来,没的吃了。鸵鸟把头藏在沙子里,眼不见,心不烦。所以在周末的下午,我煮了咖啡,放下热门的国家学说,挑了本海绿色封皮的小书闲看。这是我心爱的托马斯·沃尔夫的两篇演说的讲稿,编辑给取名为《一位美国小说家的自传》。本想轻松一下的,结果还是被他笔下那个“大萧条”给吓着了。他写到:
一个曾经做过演员的年轻人,靠投机聚积了很大一份财产,一夜之间彻底完蛋,他平静地放掉自己血管里的血,血流了两三天。
一个华尔街的经纪人,原是一个衣冠楚楚、神态飘逸的男人,胖胖的红脸庞,打蜡的胡子。可是一夜之间,像泄了气的气球,脸上红润气色消散,干瘪了。
家乡小镇,银行倒闭,小镇的政府、企业、以及全镇的工商业随着它一起覆灭,“整个市镇都在放血自杀,好几十人在头几个星期便自杀了”。
知识分子生活的改变也同样巨大,“一些才智过人的年轻人,十个月前还在振振有词地辩论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的优劣,许多年来都在过着一种傲慢的逃亡国外的生活,可是现在一夜之间仿佛都变成了满腹学问的经济学家。他们现在所使用的语言和他们的观念都不仅变成了崭新的一套,而且你简直难以相信他们还曾有过旧的一套。他们在谈论革命运动时仿佛自他们还是怀抱着的婴儿时候便已经在吸吮着革命的奶头了……”
对这种临时的革命家沃尔夫很是不屑。但是的确,没有波及全世界的失血性的大萧条,何来气冲斗牛的“红色的三十年代”?于时代的危机氛围里,沃尔夫承认,“外在的世界闯进来了”。
在1938年题为《写作与生活》演说的结尾部分,有这么一段很红色的话:
“人民!是的,人民!永不可能被击败或被出卖的人民——被出卖的和被击败的人民、腐败的和被领上歧途的人民、受骗的和迷信的人民、无所作为的和顺从的人民——可是归根到底,永远是人民!——就只是人民!——那永远不会失败的基石,永远存在的人民!”
如30年代那些周游美国各地探索“事实真相”的作家们一样,沃尔夫感动于人民的,乃是人民的忍耐和坚韧——人民万岁。
读沃尔夫生前的这最后一次演说,感觉像是惠特曼灵魂附体。同惠特曼一样,沃尔夫深切意识到这是一个“属于普通人的时代”。同惠特曼一样,他也从醉心自我开始,走向家庭、朋友、市镇、美国乃至全世界。重要的是,还是同惠特曼一样,他对美国人民与民主的讴歌,最后还是依托于个人的观察与经验,通过超验主义的神奇逻辑,作家本是人民的一分子,所以表达了自我,就是表达了人民,社会民主与个体自由毫不冲突。
我手里的这本小书,好像泛出过红色,但是几页后,还是变回了乡愁与浪漫的海绿色。我琢磨着理查德·佩尔斯还是正确的,他在《激进的理想与美国之梦——大萧条岁月中的文化和社会思想》中,只轻描淡写地提到沃尔夫两次,一次说“他的成就不依赖于任何激进思想”,一次说他的所有小说都是自传性的,偏重于私人和内省。
那又如何?30年代那些纪实小说、抗议小说、激进小说已经死在文学史的一个小节中,倒是不够红色的沃尔夫的文学依然在小众中传播。文学不同于政论,本不必大家一窝蜂地去做革命文学。他面向世界的最后一篇讲话这样结尾:
“因此,亲爱的朋友,所有的人必须各行其道的那个时刻已经来临了——你走向你所最熟悉的生活,向现在的岁月、眼前的危机、你自己的各种关系所要求于你的忠诚,以及你的良心已经为你永远确定下来的那个方向走去……”
托马斯·沃尔夫:《一位美国小说家的自传》,黄雨石译,世纪文景,2008年。
-

面方,颈短,眉目疏朗,腮边微微的胡须。就是肉多,撑得一身衣服鼓溜溜的,小腿上的腱子肉疙疙瘩瘩。虽然也博学多才,看是看不出来的,气质上太象个屠夫了。国王加牧首,穿戴自然是炫的,紫衣轻裘,红宝石镶赤金。最令人惊诧的是他那“要命的地方”,用了专门的套子,从外衫的搭门中顽固地露出来,与本人一样,敦实。同时代人的画像,不一定都这么处理,显见他的这话儿形制硕大,有王者气象,这才端端正正地占据画面的中心。
这样的画像,怎能让人不联想起他那热闹非凡的私生活。千秋万代,他被定格为好色又残暴的国王,娶了六个老婆杀了其中的两个。英国的新教改革,要归结为他的离婚事件。他对英国的最大贡献,简化为与被砍头的第二任王后生下了女儿伊丽莎白。亨利八世的训辞是“Coeur Loyal”,忠贞的心,很反讽。他不会忠贞于别人的心,只忠贞于自己的心,而且这颗心总在变化,又是那么富于激情。
电影《The Other Boleyn Girl》选角有误,Eric Bana的亨利八世,气质上实在是太弱了,倒不如让糙汉Clive Owen来演。历史上,Mary比Anne美貌,而且床上功夫更好,所以Anne最后能让国王停妻再娶,不惜杀掉数万反对者,甚至反出教门,必定是别有魅力,这一点上编剧处理得也不算有说服力。Scarlett Johansson的表演很好,她本来就是性感又单纯,甜里带着苦味。说起表演来,次要角色凯瑟琳王后演得真是好。
-
Ian Buruma这样描写皮埃尔·顾拜旦男爵:“不同寻常地瘦小,一双锐利的黑眼睛,脸不对称,浓密的大胡子也无法修正这一缺陷。他的胡髭从脸上突出,像两束狐狸尾巴,使他显得更小了。你可能会误以为他是个卖冰激凌的意大利小贩。”我认真研究了一下顾拜旦男爵的照片,不得不认为Buruma忒不厚道。而Buruma之不厚道,关键在于他认为顾拜旦的梦想是有缺陷的——那里面,居然没有“政治”的一席之地,天真到不可原谅。
顾拜旦尽管对自己的贵族血统有所反叛,但是在很多方面依然是个不折不扣的贵族子弟,比如对壮观场面和华丽虚饰的爱好,对火炬游行、带希腊风格的仪式、国际性大型联谊会的热衷。顾拜旦是古典主义者,是保守的右翼,是崇尚英式教育的法国人,运动是为了健康、爱国、道德和信仰,“用一对坚实的拳头来侍奉上帝是侍奉好上帝的一个条件”。顾拜旦本人是那个绅士时代的产物,在那个帝国和铁路的时代,国际主义们者津津乐道于民族节日和世界展览。顾拜旦相信:恩主制、善意、盛典和国际主义比政治更能解决人类的冲突问题,而还有什么比披着古希腊盛装的奥林匹克运动会更像一个全球盛典呢?天下为一家,四海皆兄弟,欢乐女神圣洁美丽,引领世界奔向友爱和平的理想境地。
在顾拜旦的时代,关于古希腊,其实是有两种不同的体育理想的,一是斯巴达式,比如整齐一律的德国式大众健美操,推崇团结、军队纪律和集体主义;另一个是雅典式,比如英国式的满场追球,鼓励竞争、个人进取心和尊重规章条例。尽管顾拜旦本人是喜欢雅典式的,但是斯巴达式打着民族复兴的旗号,时不时地为政客所利用和操纵。1936年的柏林奥运会,圣火熊熊,旗帜招展,钟声飘荡,万千手臂高昂。顾拜旦垂垂老矣,通过广播发表讲话,他说:“奥运会上重要的不是获胜,而是参与,正如人生重要的不是征服,而是奋力拼搏。”说得多好啊,理论上绝对没错。可是实际上,还是“获胜”与“征服”更是个人的、民族的、国家的真实向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