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08-30

    宛若淑女

     

     

    我是奶奶的第一个孙女,而奶奶是个命运多舛的美淑女。所以,我注定要去实现奶奶没有实现的理想,从小就被灌输了整套的淑女素质教育。笑不露齿,行不动裙,端着庄着,坐下的时候要“半坐”——虚着小半张椅子,都是旧社会的规矩,条文多了去了。这套规矩的威严靠戒尺来维持,家中的竹尺,赤红色的,打手板是生疼的。火炉的夏天,40度,在这套清规戒律下的我穿着连衣裙,里面上有背心下有短裤,穿著小白袜子再穿凉鞋,羡慕地看着周遭的孩子们打赤膊。那时我是一个不过4岁的小小淑女。奶奶为我摇着鹅毛扇子——蒲扇不行,风硬,小心吹着——然后见缝插针地对我进行洗脑:你和他们是不一样的……

    奶奶是为我好,这个我知道。但还是要感谢新社会,感谢***。如果是缠足时代,没说的,奶奶能给我缠成两寸半的。

    可惜我不是豌豆上的公主,没有那么多床垫。走出童年的小城堡,淑女意识在小学马上遭到挑战,原来,我和他们是一样的。因为学习成绩好,稀里糊涂被封了班长,而班里的野小子们天天唱“大班长、显积极、脑袋上扣着西瓜皮”。我是个负责的人,只好以恶制恶,跟他们打成一片。当时毛主席著作尚在流行,我体会最深的是:要用革命的暴力来镇压反革命的暴力,掐架、滚成一团、尘土飞扬,圣女贞德是榜样,淑女也要在战斗中成长,现实需要铁姑娘。

    IVON是把老婆当淑女娶回家的,事后认为这个淑女是赝品。不太熟的人见了我的文字往往吓上一跳,怎么,这是她写的?文不如其人呀。近来自己忧郁了,又读了读老子,有感于柔弱胜刚强。谁也别拦着,我看我还是回归成一个淑女吧。

    丫头,少奶奶的鹅毛扇子呢?

  • 2006-08-29

    竹不如肉

     

     

    不知道舜帝的韶乐到底是什么东西,能让孔夫子感叹“尽美矣,又尽善也”。孔子闻韶,三日不知肉味,真应该开发出来,申请个减肥专利。

    丝不如竹、竹不如肉(跟肉没完了)。人是最好的乐器,人声堪比天籁。战国时代的卖唱女子韩娥,一曲既终,余音绕梁,三日不绝,可能创下了没有写入吉尼斯的世界纪录。不过真正把声乐当回事的,还要数意大利人,由罗马教皇格利高里一世开始,Gregorian Chant——格列高里圣咏成为宗教的重要组成部分,于是善长歌唱的本笃会大盛,好像本笃会也是出教皇最多的教派。既然歌喉好的红衣主教有更多的机会成为教皇,所以各个教派纷纷开唱。开唱么要从娃娃抓起,颂诗班的小男孩们有福了,天国是你们的。

    记得十年前,为了完成剧作任务,跟随著名的YHN合唱团,每周到排练现场,听那些幸福的孩子歌唱。童声的确美,美到无以言喻。有一次,那个八岁的著名小男孩独唱了一曲,听得我后背一凛,鸡皮疙瘩一片片,魂飞天外的感觉,原来那就是Gregorian Chant。天主教会教士的恋童癖屡禁不止,理解。从那以后,圣诞节,我也守住梵蒂冈的弥撒直播,不为宗教原因,听那些神甫们清唱了一段又一段,是免费的音乐会,比听三大男高音还过瘾哦。

    看过一幅照片,两个年轻而且英俊的本笃会修道士,穿著他们的黑衣服,并肩站在广场上。嗯,那一刻,真的真的、嫉妒圣母玛丽亚。

     

  • 2006-08-27

    食不可无肉

     

    宁可居无竹、不可食无肉。这是男界的口号吧。

    前些天,我厌食的时候,每天只做一顿饭,而且这一顿是煮绿豆粥,凉拌西红柿,炒个素菜。吃得IVON愁眉苦脸,陪着我掉了两斤肉。

    我可以这样吃下去啊,从小学到大学,有过十年不吃肉的记录,所以没觉得什么。

    然而IVON开始在外面“应酬”了,连续三天不回家吃饭,还口出怨言说老婆“不贤惠”。

    唉唉。

    经过反思,我一早起来,挤在老头老太太中间,在市场买了排骨。回来炖了一锅排骨海带汤,烧了一锅红烧排骨。在我的计划里,这两锅应该够吃三天。

    IVON喜笑颜开,摩拳擦掌,到了半夜,看完《24小时》,全都见了底,对老婆那是空前的满意。

    在他的辞典里,“烧饭”其实不是“烧米饭”的意思,“烧饭”是“烧肉”的意思。明白了。

  • 2006-08-26

    妻不如妾

     

     

    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读书亦如是。

    专业书好比妻子,端庄、有用、能共同孕育出成果来,但是时间长了,难免相对两厌。就想看看非专业的书,尝尝“爱好”这个妾的滋味。而等不到小妾成为老妾,只要她开始有了大婆的嘴脸,就没那么可爱了,就心里痒痒地想偷点什么了。在排得满满的时间表里挤出时间来,看那些不那么正经的东西,很有犯禁的快感。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着。而对于贼来说,惦记着什么而不能得手,那才是真正念念不忘的,堪比爱情。

    当我的专业是某学时,我惦记着某某学。等到专业改成某某学了,我向往着某某某学。等到现在某某某学是正经饭碗了,我放着该写的论文不写,堕落了,花了一天的时间重看两遍法国音乐剧《巴黎圣母院》。别说,很有小贼得手、在家里鉴赏宝贝的愉悦。还有,还有那种终于到手的嗒然若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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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省青年Henri Rousseau 出身于工人家庭,经过个人奋斗当上了巴黎的公务员,在税务系统服务,结果不幸受骗,引咎辞职。黑白照片上的他胖胖的,有着蓬乱的头发和胡子,眼神很是内敛。但就是这么个小人物,却画出了非常有个人风格的油画。

    纯粹的色彩、清楚的轮廓、没有阴影,连梦境都是那么结实明白。嘉年华会的冷清月夜、森林中的沙发和裸女、星空下一头狮子在嗅着一个流浪艺人……在巨细无遗的细节堆砌中,却有着一种超现实的神秘和盎然诗意。

    将他的作品喻为“童话”应该很贴切,不是安徒生那种文人改造过的童话,而是原汁原味的民间童话——两只老虎跑得快,一只没有尾巴、一只没有脑袋——没有因果逻辑、道德说教,用简明的形象来传达世界的混沌。

        昨天夜里,我好像进入了卢梭的那个森林。
  • 2006-08-24

    赤脚大仙

     

     

        这两年,穿丝袜着凉鞋突然成了很乡巴佬的事情,女士们涂点指甲油踏双凉拖,一个个成了赤脚大仙。我的长统袜们于是打了包。工作关系,IVON与美国最大的袜子生产商交往密切,所以我的袜子们真多真高贵,虽然穿不起阿玛尼套装,阿玛尼的黑色透明长统袜可是穿坏了不少——质量也不怎么样。

    曹植《洛神赋》中有云:“凌波微步,罗袜生尘”,“凌波”是我和妹妹的名字,所以这诗句十分熟悉。小时候百思不得其解,不知道这两句之间是什么逻辑关系,今年明白了:在波涛上走着猫步,因为光着脚,所以袜子的用不着,时间长了,也没用防尘袋收藏好,所以着了灰。看来,洛神是不穿袜子的。

    不仅洛神不穿袜子,菩萨们也不穿袜子,尽管身上也披挂了缨珞飘带和衣裳,可是只见了天竺处处有天足,没见闲适的菩萨们穿过鞋袜。金刚经开篇,说如来化缘归来,“洗足已,敷座而坐”,想来也是打赤脚的。方济各修会的修道士们有纪律,光脚是其中一条。宝玉出家了,“蓬头跣足”,姐姐妹妹们给做的鞋自然也用不着了。看来赤脚是个精神文明问题。

    脚一旦与袜子或者鞋有了联系,那就不是精神问题而是风化问题了,坦荡荡变成了欲盖弥彰。陶渊明在闲情赋中表露心声:“愿在丝而为履,同素足以周旋”——愿意做美人脚下的鞋,品味独特。所罗门王也在雅歌里吟咏:“王女啊,你的脚在鞋中何其美好”,他的美女也是要穿鞋的哦。还有灰姑娘的水晶鞋——配衬水晶鞋的怎么也应该是玻璃丝袜吧。自然最狂热的是国产的爱莲癖,潘金莲们睡觉的时候还要穿双大红睡鞋呢,看来美人都不是汗脚。

    大学时代,叶先生童花头、淡淡妆、开讲花间词,“花明月黯笼轻雾,今宵好向郎边去。刬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画堂南畔见,一向偎人颤。奴为出来难,教郎恣意怜。”说小周后如何瞒着姐姐和姐夫南唐后主幽会,脱了鞋穿着罗袜,这回是真的要“生尘”了。

     下午开导师培训会,旁边的80后模样的小辅导员,穿了双时髦的“半长筒袜”,这种东东貌似连裤袜,但是到膝盖处嘎然而止,说是袜子吧又与脚毫无关系,看起来并不情色,嗯,端地后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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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8年,上海译文出版社和法国菲利帕契出版集团合作,出版了第一期中文版的《ELLE》,8元钱一本。当时我的每月生活费是60元,8元钱不算是个小数目,但还是毫不犹豫地买了。自此后,每期必买,是专业书籍中花红柳绿的一片亮色。为了挣出这额外的8元钱,考卷上要多写点字儿去挣那个一等奖学金,并且要保住包子铺老板娘之小公子之家庭教师的职位。唉,靓书在望,淑女当自强不息。犹记当年《ELLE》上的服装大片,赤橙黄绿青蓝紫,大垫肩、爆炸头、闪闪亮、咄咄逼人式的,我抱着书望梅止渴,衣着朴实而激情澎湃——莫非这就是很多人正在缅怀的“八十年代”?

    到了“兔子富了”的岁月,买杂志那是小意思了。现在每个月我购买的期刊如下:《读书》、《书城》、《万象》、《三联生活周刊》、《ELLE》、《VOGUE》、《BAZAAR》、《MARIE CLAIRE》《瑞丽伊人风尚》、《炫色》、《上海楼市》、《看电影》,外加《周末画报》和《第一财经日报》。粗粗算下来,是230元钱左右。就我的收入而言,不算大问题。其实那些花花绿绿的杂志,还有特别的好处:对于我而言,因为时尚类杂志看得多了,眼界就高了,一般的东西看不上了,看中的又买不起了,所以就省了钱了。对于IVON而言,画片上的美女一个个美艳不可方物,相形之下生活中的MM都成了俗物,所以就断了念头、他和我就都省了心了。一箭好几雕。

    目前的问题是,每个月这些报刊太占地方了,只好随时处理。师妹答应收留我这些美丽的垃圾,我所担心的只是她的定力——能不能做到“富贵不能淫”。

  • 2006-08-22

    音乐疗法

     

    我有一套CD,无意中买下的,大约有十年的历史了。这是New World Music Mastering Record出品的冥想音乐,以大自然的声音为主体,每一张有一个主题,诸如海滨、森林、草原、天空、河流,分别配合了吉他、萨克斯、提琴、钢琴、排箫等乐器。举凡暴雨将至、鸟鸣深涧、长空一碧、精骛八极、波光潋艳,大有身临其境之感。这一套没有那么多的匠气,比后来的什么“班德瑞”好上不知多少倍。

    傍晚,我选了张“溪流”,端坐调息,在关关雎鸠声中,睡了个好觉。

    埃及艳后克莉奥佩特拉说:“来点音乐吧,对于我们这些以爱情为生的人来说,音乐是最好的食粮……”

     

       

  • 2006-08-21

    狮子王

     

    IVON去看“狮子王”。中国大戏院里,老外真多,小孩子真多。故事简单,全靠舞台效果哗众取宠,IVON看着看着就要睡着——不过,他在百老汇看复杂的“芝加哥”,不是也一样睡着了。我努力地当个好观众,该鼓掌就鼓掌,该玩命鼓掌就玩命鼓掌,人家从百老汇不远千里来到中国,要表现出我们的热忱和修养,即便派来的可能是二线三线的班子。表现最好的是演狒狒巫师的那个黑人演员,胖胖的,胸腔腹腔都有共鸣,发声方法带着非洲民族风格。其他的演员,一般般了。我以为,音乐剧里还是《巴黎圣母院》最好,人家法国人不玩那么多浮华场面,但是音乐好,有深度,有创意。

    从动物学上解释,“狮子王”篡改了动物世界的规则。狮子的世界是个赢家通吃的世界,一群母狮子和小狮子里,只有一只狮子王。这个狮子王打败其它公狮子方才享有独家交配权,它不用狩猎,只管繁殖,一众母狮子负责打猎和养育后代。如果母狮子怀的是上一届狮子王的幼仔,没说的,咬死,狮子王只留自己的骨肉。但是,狮子王的好时光其实很短暂,三年左右。最大的敌人正是自己的儿子,一旦小狮子长大,就要挑战父权,发动狮王争霸战了。记得看过的一个片子,父子正在鏖战,旁边安闲地卧着母狮子们,虽然是妻子、母亲、姐妹,一幅袖手旁观漠不关心的样子。是啊,对于母狮子来说,谁当狮子王有什么所谓,她们只要一个体力最好的性爱机器以便繁衍出强健的后代。IVON数着舞台上辛巴的妻妾们,一二三四五六七,羡慕之情溢于面上。唉,辛巴的甘苦和恐惧,他哪里知道呢。

  •  

    很多人都有不同程度的抑郁症,这个我知道。其实自己一直就有这种基因,在中学和大学时代都曾发作过,这个我也心里有数。只不过,十多年来谆谆告诫自己要当一个给点阳光就灿烂的人,总把自己当作抑郁症患者的良师益友,时间长了,忘了自己也会忧郁。

    然而它说来就来了,全无征兆、无缘无故。有理由的忧郁那是心理的正常反应,至于这个无缘无故的忧郁,属于没病找病类型的,看来是真的忧郁了。我茶不思、饭不想、行动恹恹的、拿不定主意、不愿出门、睡不够、乱梦连连、听见电话铃声都觉得惊心动魄。我不再上豆瓣,不再与朋友们MSN,懒得做饭,还懒得出去吃饭。更不正常的是,我甚至开始反省自己:人的一生是否应该这样度过,如同一个抱着DELL电脑的哈姆雷特、或者养尊处优的保尔·柯察金。于是,十几天来,瘦了五斤,外加全空调环境,可真是憔悴了。尤为可恨的是,我本不想瘦,而且这五斤全都损失在了不该瘦的地方——更加不乐。到前天晚上,IVON带我去五星级酒店吃一向爱吃的日本料理,应该大快朵颐才对啊,而我一共吃了五小片三文鱼,饱了。

    本来我想采取“大满贯”疗法的,忧郁就忧郁吧,物极不是必反吗,可是见了自己的饭量,怕了,如果朝厌食症方向发展,那个麻烦可就大了,那就不是TO BE OR NOT TO BE的问题了。

    我下定决心,给了我的忧郁一张红牌。我一定一定要,好起来。

    PS:今天早晨到现在,已经吃了两个苹果,有进步。

  • 2006-08-09

    苦恼

     

    这件事憋在心里好几天了。

    最小的堂弟,上星期迎来了自己的孩子。不幸的是,这个女儿耳朵位置靠下、两眼距离太远、嘴大得不正常、鼻孔也不对称——医生说,十有八九,是唐氏综合症,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蒙古白痴”、“国际脸儿”。知道这个消息,所有家人都难过,堂弟直哭得背过气去。是啊,谁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这样的“傻孩子”是父母一生的沉重负担。为了谋生,堂弟本就与弟妹两地分居,以后如何安排,简直无法想象。

    几个月前,阴差阳错地在网上注册了一下,华盛顿的某组织自此每日给我发电子版的“家庭研究”。这份杂志反映的是保守主义主流,不准堕胎、不准杀婴、不准离婚、不准不信上帝,如此等等。按照这个组织的人道主义见解,生命无权剥夺另一个生命。是啊,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冠冕堂皇的原则。可是,一旦落到亲人的头上,总有些不是滋味。婴儿的生存权保住了,可是谁来保护父母追求幸福生活的人道权利呢?想起大江健三郎的那篇小说,面对不正常的婴儿,作父亲的那种忧虑、彷徨和自我拷问。大江笔下的故事,到头来不过是虚惊一场,可是堂弟的故事,却是真的。

    专家说唐氏综合症患者,是基因中的某一对染色体比正常人多了一个“小尾巴”。乐观一些的网站,说这是上帝给患者安上的天使的小翅膀。据说,这种患者总是快乐的、无比快乐的……

     

  • 2006-08-08

    真水无香

     

    咖啡瘾深重的时候,一天可以喝上十来杯。全靠咖啡码字儿,要是在钢笔时代,足可以说墨水都是咖啡变的。这种牛饮喝法,心脏有些受不了了,常感觉憋闷,感觉到它在不规则地跳。以我这个半吊子医生的看法,势必要把咖啡戒了。

    到今天已经是第七天,无精打采,郁闷,困倦,像是在夏天里进入冬眠。IVON每天早晨的咖啡闻起来好香啊,可是,我真的真的,戒了。

    目前只喝农夫山泉,透明的玻璃杯,无色的水。

    自我安慰说:真水无香。

  • 2006-08-07

    疯子

     

    《哈里·波特》、《达芬奇密码》等等畅销书的畅销,反映的是大众对神秘主义的追捧。当代西方NEW AGE宗教悄悄泛滥,与此不无共通之处。而提到正宗神秘主义,当然是诺斯替-新柏拉图主义-否定神学这一源流。

    IVON紧锣密鼓地看Prison Break。我正在戒咖啡瘾的煎熬中,躺在床上,半梦半醒地翻《诺斯替宗教》。Gnosticism被刘小枫译为“灵知主义”,译得好,但是翻译者张新樟说音译“更为汉语学术界所熟知”。孤陋寡闻,还真不知道汉语学术界多少人熟悉诺斯替,恐怕多半是像我一样一知半解吧。

    希腊词gonstikos,也就是“知者”(knower),即拥有“诺斯”(gnosis)或秘传知识的人。在正统基督教神学看来,诺斯替属于离经叛道的异端学说,但是它一直颇受“智者”的拥笃。据说诺斯替主义的游魂潜入现代思想,特别是在德语思想家中影响深远,举凡黑格尔、谢林、施莱尔马赫、马克思、尼采、海德格尔、施米特等人都在其列。

    长话短说,300多页的大书,我一天就看完了。IVON问我看的是什么,我深入浅出地举例说明:你看Prison Break里迈克尔那个哥特文身,疯子看出来那里有通往地狱的道路,说明他不过是个基督教疯子,要是谁看出那是通往天堂的路、撒旦才是真天使,那就是诺斯替疯子。

    IVON说,我看你像疯子。

  • 2006-08-06

    手机

     

    终于,我的手机坏了。

    诺基亚的,还是好几年前(几年来着?)老郎陪我买的。诺基亚3310,直板、黑白屏、中性,来电话的时候响着“红莓花儿开”,古董得让很多师妹师弟侧目。我时而赶赶时髦,但是手机观却与婚姻观一样保守:一曰唯实,二曰念旧。不是替诺基亚广告,北欧血统的这家伙,真是结实。多少次摔在地上,内容与形式分了家,但是拣起来拼上,照样好使。它没有“花活”,而通话和短信的本职工作十分出色。其貌也不扬,没有小偷看得上。多么实惠。于是嫁机随机、从一而终,这个手机每日出没在我的高级抑或便宜的各种包包里,不离不弃。

    这次在老家的时候,与妹妹去做头。在“蒸”头发的时候接了个老长的电话。诺基亚进了水,坏了。我当场拆开,拿吹风机细细地吹了一回,时间长了点,发廊老板不太待见,但是我心情急切,一直吹一直吹——水珠吹干了,可是电路板在持续高温下,坏了。

    IVON批给我3000,让我重新去买一个“好一点”的。进了淮海路上的赛博,依然直奔诺基亚的蓝底白字招牌。售货小姐大概看在我的光鲜衣履上,上来就向我推荐N打头的,N91N72什么的。看我没反响,降格到8***7***6***。我坦白说,我想要单纯的手机,不必装作摄像机、收音机、录音机和电脑的那种。小姐收了笑容、矜持起来,指着角落里的几款说:“这些都是一千块以下的,你挑吧。”要是年轻气盛的时候,小姐这种态度,我肯定炸了。但是现在,我若无其事地俯下身去,挑了一款顺眼的。NOKIA 1600,小巧圆润,黑色外壳,700块。

    满意极了,要祝它两句,词儿是现成的:“莫失莫忘,仙寿恒昌”。

  • 2006-08-05

    蚂蚁大屠杀

     

    一般说来,我是喜欢/怜惜动物的,好歹也是条/只性命。不过还没有到佛陀以身饲虎的地步,离东郭先生的境界也有几分距离。基本奉行的是活物不犯我、我不犯活物的原则,除了一样:见了蚊子要先下手为强。

    去年买下的几十盆植物,到今年只剩了一小盆,发财树,倒是枝繁叶茂,是我的案头最爱。近两天发现有蚂蚁出入其间,更可恨的是,有一只超级大胆的爬到我的腿上咬了我一口。那么TINY的东西,咬得我还真疼。本来么,蚂蚁是勤劳的动物,好莱坞还拍过蚁兵哥哥的电影,痛下杀手有点儿持强凌弱的意思,可是看到它们黑压压排成数行四处出击的声势,怕了。

    开始时使了一招“按压”,食指向着它压下去,惊异地发现,蚂蚁还真是钢筋铁骨,手指一拿开,它飞速逃跑,我继续按、它继续跑。后来明白了,是要用“捻”的,大概有二十只蚂蚁在这招下魂归蚁国,那场景,惨。未及我清扫战场,IVON回家来了,干这干那,把此事抛在了一边。等到今天再看,跌了眼镜——那个战场已经是干干净净,一只蚁兵尸体也无,发财树的花盆里,清静了。

    脑海里迅速镜头切换:蚂蚁们举行了隆重的葬礼,将为蚁国捐躯的战士们埋在阵亡将士墓中,然后趁夜幕掩护,浩浩荡荡、扶老携幼、分开红海、穿过西奈、举国搬迁。蚂蚁祭祀说:母老乡亲们(蚂蚁是母系氏族),血债要用血来偿,我们会回来的,一定会回来的。

    看来,蚂蚁不仅智商高,情商也高,我现在担心的是大屠杀记忆会不会遗传下去。最恐怖的是,随着某种基因突变,蚂蚁突然泰山一般巨大,它抬着前爪掐个“捻”字诀对我说:哼哼,你也有今天!

  • 2006-08-04

    早起的鸟

     

    早起的鸟有食吃?倒也未必。如果大家都早早起来抢食,还不如睡到日上四五竿,实行“蓝林”战略。然而,北卡是乡下地方,森林多,鸟多,鸟儿们无知无识,清晨鸹噪的厉害,生生把人也搞成了“早鸟”。IVON时常在晚上六点接到美国上司的电话,那可是美国的早晨六点。一来二去,受公司文化熏陶,他也打算开始日出而作的生活。这几天,都是五点多起床,先去健身房,然后再上班。一来避开了上班高峰的车辆拥堵,二来为自己是早鸟而沾沾自喜。他用咖啡磨、洗澡唱歌、骚扰我,我也只好从床上爬起来,边洗脸边打瞌睡。明白了这个早鸟问题——定是少数鸟儿喧哗不止,害得整个森林的鸟跟着受罪。俗话说得好:笨鸟先飞,这些早起的,八成是因为太笨了。

  • 2006-08-02

    家有嘟嘟

        姓名学说,给宠物起名,不要四划的字,福份浅,要十一或者十三划的,吉利。别说,我养的那只猫,木木,没等当上视频舞猫,就走失了,红颜薄命。屠格涅夫笔下的那只同名狗也够凄惨。但是,叫做“猪猪”的小猫小狗大都寿终正寝,而叫做“嘟嘟”的,那是两个字儿:幸福。
        我家的嘟嘟13岁了。13年前,妹妹去逛宠物市场,名狗一大堆,但是唯有一只丑丑的小狗对妹妹摇头摆尾、热情无限,像是前世的亲人。妹妹从一名老汉手里买下了她,取名嘟嘟。问老汉这是只什么狗,老汉也不知所以,只说是自家养的。
        且说爸爸见了嘟嘟,第一印象不佳,勒令妹妹三天之内“处理”了。第一天,他对嘟嘟不理不睬;第二天给了嘟嘟点吃的;第三天妹妹回来,发现嘟嘟已经在爸爸腿上安然高卧,扎下来了。不久之后,嘟嘟成了爸爸的“外孙女”,心尖肉。嘟嘟到底使了什么法术降服了以原则和理性著称的老爸,无他,眼神而已。嘟嘟的眼睛会说话,喜悦、悲伤、好奇、“要吃要吃”,都通过那双黑葡萄样的大眼睛反映出来。老爸说,千万别看她的眼睛,一旦视线交接,人就像中了迷魂大法,不能自已了。
        凭借这一招,嘟嘟在我家过着尊贵的生活,吃得比谁都好,基围虾、螃蟹黄、羊肉、鸡翅膀、拣去鱼刺的鱼肉、剔了骨的牛排。她有自己的玩具,大的小的软的硬的,几十件总是有的。她有自己的小房子,过年一样贴上对联和福字。她还有自己的户口,在当年一个狗户口8000块的时候,她就有了自己的金色狗牌。一家几口人围着她,刷毛、挠耳朵、出去散步,乐在其中。有时候全家也反省:在全世界还有那么多受苦人的时候,一只狗凭什么过着如此奢侈的生活。可是,谁让她是嘟嘟。旧社会最耸人听闻的故事之一就是黑心的资本家让工人给狗输血,可是,要是哪一天嘟嘟需要输血,只要人血管用,我们家还得你争我抢这个光荣指标呢。
        将近一岁的时候,嘟嘟女大十八变,出落成稀有的宫廷哈巴狗。不像那些臭了街的大白京叭,她在体形上小巧了好多好多,堪称盈盈一握。嘴也不是“地包天”,而是有形有款。特别是胸部和脚掌间的饰毛非常丰盛,“铁包金”的形制。她对家人异常温顺,如同一只会喘气儿的绒毛玩具,但是对于非我族类,则十分霸道。不管对方是大丹、斑点、哈士奇、斗牛还是什么别的狠脚色,她全然不顾自己腿短个小,跳上去就呲牙,不少大狗在她面前望而却步趴下称臣,真也邪门。听说宫廷哈巴狗有藏狗的血统,应该不错。喇嘛养的“袖犬”虽然小到能放在袖子里,但是比藏獒还凶,藏獒制服不了的野兽,要由袖犬跳出来咬那致命的一口——咱家嘟嘟有这个范儿。
        嘟嘟一直守身如玉,相亲无数次,没有她看上眼的。作为一只母狗,她喜欢翘起后腿方便,也许是同性恋?改为介绍母狗,她还是一副高傲样子。妹妹说,不是男狗女狗的问题,嘟嘟一定是把自己当成人了。
        十三岁,对于狗来说,早已是耄耋之年。但是嘟嘟牙未掉、心未老、毛色光亮、胖胖的、拽拽的、瞧人的眼神依旧天真无邪,难得。我说:嘟嘟过来,大姨带你出去玩。她就摇摇摆摆地过来,微歪著头,尾巴摇得快掉了一样,眼神定定地看着你。你能言而无信么?绝对不能。唉,户外游戏,这是这天的第几回了?

  • 2006-08-02

    回家

        飞来飞去,在家小住了十天。真是凉快,几天里最高温度只有25度,最冷的一天,我借了妹妹的长裤和夹克,兀自冻得毛孔直立,这可是三伏天啊。
        爸爸妈妈都还好。虽然退休了,依然被返聘,该上课上课、该编刊物编刊物,算是老有所为。业余时间里,爸爸出于职业习惯,成了音像设备的发烧友,沉迷于新的和更新的液晶电视、清晰的和更清晰的DVD机、还有好的和更好的音箱。以他的科学研究精神,对买回家来的产品进行严格检验,吹毛求疵,精益求精,时不时地给上门来维修的员工上上课,也常常主动出击,去找工程师一类的人士探讨,找各级经理投诉和理论,为中国电子产业的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妈妈说,那个电器城的售货员基本都认识爸爸了,以后爸爸再进门,电器城就要借口没货不卖了——实在是被他折腾怕了,多年以来,我家里的电器没有一件没有退换维修过。在我小住期间,他执意跑了三回商场,一买、二换、三调试,为我买了并调好了一台DVD机,其实距他送我上一台DVD机还不到一年。盛情难却,收下,我有别的选择么?妈妈本来就是天生购物狂,现在挣双份钱,更是隔天差午地去商场。我在家期间,名曰陪逛——她陪我逛,天天出门,唯一没有出门的那天是因为暴雨不停。花的那个钱,海了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