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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高速发展的时候,大量流动人口涌入,在闹市形成贫民窟或在郊区形成“城乡结合部”,这从来都是城市治理的难题。纽约、伦敦等大城市在资本主义的初级阶段都出现过这种现象,我看过的最恐怖的资料,是说在19世纪末纽约一间地下室里拥挤地住着好几十人,由于没有照明,有人死在自己的铺位上数天后才被发现。
寸土寸金的上海自然也是如此,孤岛时期房源紧张,上海人发挥想象力,把石库门房子化整为零,层层转租下来,出现了二房东三房东四房东现象。赵丹在《十字街头》里勇敢而乐观地唱:“没有钱也得吃碗饭,也得住间房,哪怕老板娘那怪模样,朗里格朗”——而这间房也只能是亭子间了。不过似乎当时对房契还是看得很重的,《七十二家房客》里房主借警察局长的势力想把房客赶走,改办成嫖赌玩乐的场所,结果贫苦的72家房客反对逼迁,演出了一场好戏。
去年看了一处二手房,就在对面的小区里,没有思想准备还真把我吓了一跳,两室两厅两卫一厨的房子,满满塞着上下铺,混乱地拉着绳子和帘子,连厨房和一个卫生间都住了人,每个空隙都堆了箱子脸盆等东西,也没数,估计住上20人是可能的。这样的房子市价租金是3200元/月,这样按床位租的话,按每床250算,大概是5000,主人算盘精明。房子搞成那般肮脏,我当场没了买的意向,而一张床上投来的目光让我发冷,是无产者对有产者的吧。
这就是“群租”了,业主或者承租者把一套房子租给一群人,三人成众,四人以上才成群,这些租者之间未必认识,每人居住时间也长短不一,与非法小旅店别无二致。对于邻居而言,一套房子住四五个人与住二十人显然是不一样的,噪音垃圾安全隐患,有产者的抵制心理有情可原。而对于那些群租者来说,这是漂在上海的不得已的选择,虽然条件差,毕竟还有张床啊,比露宿街头强。
上海搞了个《业主公约》,打算一刀切地整顿群租现象,增补条款里指示:民房出租,一间房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居住。就象炸开了蜂窝,各派意见马上出台。居委会和片警坚决拥护,这样管理起来多容易啊。被群租困扰的业主邻居们也拥护,总算可以安静了。搞群租的业主会反对,因为收入减少。最大的反对声浪来自租客们,穷人们质问:这样一来岂不是要把大家逐出上海?
有一厢情愿的反对者提出:政府要提供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错了,那样的房子即便有也是提供给有上海户口的人群的,外来人口本来就不在考虑之列。房租这个高高的门槛,自然会限制住贫穷的外地人的脚步。上海是上海人的上海,上海是富人们的上海,这个意思再明显不过了。
没有广厦千万间,无法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而假如上海出现劳动力短缺,只能通过加薪的方式来解决,如此一来,通胀的压力会更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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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鸿铭当然是个“人物”,精通9种外语,获得13个博士学位,为张之洞做幕20年,翻译了《论语》、《中庸》、《大学》,虽然身有一半西洋血统,却坚决卫护古老的东方精神。在20世纪初年,来华的外国人称“到中国可以不看紫禁城,不可不看辜鸿铭”,那声誉,响当当的。可惜星移斗转之后,人们不太记着历史,只记得姿态和符号,于是“辜鸿铭”等同于“梳着辫子在北大教英国文学的怪人”,等同于“一个茶壶要配四个茶杯的高论”。
辜鸿铭为一夫多妻制辩护说:只见过一个茶壶配四个茶杯,哪里有一个茶杯配四个茶壶的道理。——第一次听说此高论的花花公子们,无不绝倒,太有才,真是太有才了。
而花花公主们要是真把自己当“茶杯”,那就上了男权主义的当了。其实辜老头完全是诡辩,玩的是比喻的花枪,只需换个喻体,道理大不一样。比如:只见过一个笔筒插很多毛笔,哪里有一只笔筒只插一支毛笔的道理。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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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真占便宜,有王勃写了《滕王阁序》,所以不管开什么会都有现成的辞藻可用。
开幕式上,客方一定要夸“物华天宝、人杰地灵”;主方也一定要巴结“胜友如云、高朋满座”;闭幕式上自然是“胜地不常、盛筵难再”——都是现成的。参会的老者可以用“老当益壮、桑榆非晚”来自励;嫩一些的可用“童子何知、躬逢胜饯”来自谦。与会诸公,穷的有“君子安贫,达人知命,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富而肯花钱的那就是“酌贪泉而觉爽,处涸辙而犹欢”。得意的有“俊采星驰、逸兴遄飞”;数不得意的词儿最多:“三尺微命,一介书生,时运不齐,命途多舛,有怀投笔,无路请缨”——王子安有感而发,关于“怀才不遇”这个文人的经典境遇说得多好多有概括性啊。
关于《滕王阁序》有很多故事,不过我感触最深的是王勃的“周到”,该恭维的恭维,该巴结的巴结,该牢骚的也牢骚,写景的写情的,主人的客人的,老的少的,穷人达人,一个都不少。受众面广,内容多元,谁都可以寻章摘句,具备了成为经典的条件。会场上,我环顾周围那些若有想若无想的小知识分子们,忽然想起的是很扫兴的一句:“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呵呵。其实来南昌开会,目标是游览庐山,就这个,王参军也早早备下了两句:“天高地迥,觉宇宙之无穷;兴尽悲来,识盈虚之有数。”比那令人想入非非的“天生一个仙人洞,无限风光在险峰”来得有觉悟。
王勃这么周到,那别人还有什么可写的?写了《滕王阁序》的第二年,他溺海而亡,这就叫“天妒英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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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千万人之中遇到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的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于千万人中邂逅了A,在某一刻,比如7点25分,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于千千万万人中邂逅B,在某一刻,比如7点45分,问一句:“噢,你也在这里吗?”
8点15分。8点30分。8点45分……
C,D,E,F,G……
无论是与谁,在茫茫人海里加时间荒野里的每一次邂逅,都可以算做是“生命中的奇迹”吧。
只是,一生里会有多少这样的邂逅呢?
数不胜数。
所以,也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缘分与爱毕竟不同。
爱要扎根于某个人,然后延长那一刻。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爱是信仰。爱要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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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发现生命中最重要的问题,在于一个人能不能做自己。他的发现花了他一辈子,而他的一辈子就是他的发现。”这个“王子的故事”,堪称是《黑书》主题的寓言式展示。
故事说王子在29岁之前,理所当然地花了大量时间追求女人,阅读书籍,累积资产,培养对音乐与绘画的浅薄嗜好,以及对军事战略更肤浅的兴趣,结婚,生下两男一女。但是29岁这一年,他被排为第三顺位王位继承人,为了逃避在等待即位中变疯的宿命,王子抛妻弃子,在一个狩猎小屋中住了下来,决心“做自己”,而这一住就是22年。
最开始的6年,他专心于阅读,随后又顿悟“倘若我想成为自己而非别人,那么我就必须抛弃所有的书籍、所有的作家、所有的故事及所有的声音。”王子用了随后10年的时间来“遏制”一切可能影响自己的东西,包括故事、书本、物品、记忆、人,结果还是受到别的声音的干扰。王子以为唯一的办法是提高自己的音调,压过书中的声音,于是他聘请了一位书记,用6年时间来记录自己的所有记忆,这些记忆旁支横生、琐屑无聊而又循环往复,直记录到王子再也无话可说。
在王子死前的最后一百天,又开始在脑中听到别人的声音与故事,于是他开始滔滔不绝地列举出潜藏在体内的各种角色,“说得越多,他就越是自己”。在临终前,他终于等来了一生所追求的“寂静”,而他的遗言是:“一无所有、一无所有”。
是的,王子22年的“内心生死交战”,只是说明“做自己”的虚妄。
“一个人要做自己的唯一方法,若不是变成另一个人,就是要进入别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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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龄的见闻录里提到慈禧的宠物狗,说它叫“海龙”,因为它长得有点像海獭。“这是一只北京哈巴狗,深棕色的毛又长又亮。它个头很小,有弯弯的腿,塌鼻梁,而一对眼睛大得出奇。”比较关键的是,这种狗要足够“笨”。慈禧很宠海龙,专门有太监照顾它,日常饭食是肝泥肉汁拌饭,厨子做得了要请老佛爷亲自过目,不合格还要退回重做。“哈巴”是满语,今天就叫北京犬了,但是显然正宗的不是常见的白色“京叭”。
狗是自己的好,总认为我家嘟嘟那才是正宗哈巴。如今它已经进入了耄耋之年,步履有点蹒跚,听力几乎失去,视力不佳,常常无缘无故向着水碗吠叫——似是有点老年痴呆。可是so what? 照旧是我家的一品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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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疯了3天,回来的时候真是累坏了。
140个从初中到高中毕业共度了6年时光的老同学(其中有些人同窗资格更为悠久,可以回溯到幼儿园的光腚时期,那就是15年喽),20年后再相会,可想而知,那感慨、那眼泪、那掌声、那回忆的潮水、还有那喝下的酒水,全都是哗哗的。
到了这个年龄,家乡的同学够资格当地头蛇了,世界是我们的也是你们的,现在是我们的。所以典礼、主持、酒会、宾馆、车队、采购、音像等一切细节,都足够专业,那天四个班坐在一起算帐的同学多达七八位,定睛一看,像是各大银行的高层聚会,比如本班“出纳”是中行负责国际结算的专家。相比之下,我的“会歌”歌词不算专业,可是作曲和演唱的真够专业,人家给孙悦写过歌,所以估计没多久在网络上就会流行了——另有专业人士去打理此事。
我们一班挺不容易,56人里有53人保持着联系,关键是全都健在,不像四班已经死了三个了。在国内,本班主要分布在哈尔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在国外遍及挪威、意大利、英国、德国、美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南非等国家。本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原则,班内有三对喜结连理,还有两人在同级校友中找到了人生知己。挺好。
本着男同学要喝透、女同学要喝好、不男不女要喝倒的原则,日以继夜地狂喝了3天。我听闻的最高白酒酒量是“三斤/次”,至于啤酒,那就真像灌溉了,没法算。酒力之下,大家互诉衷肠真情告白,“交杯酒”已经不够档次,喝“交颈酒”乃至“交襟酒”,那才是“带劲”。至于那场漂流,很快从打水仗发展到近身肉搏,抢鞋抢水盆抢船浆已经不够过瘾,从对方船上抢人才有意思。4000块的烟花飞上天,篝火熊熊,80年代的集体舞蹈和迪斯科,卡拉永远OK……其实当年我们也没这么疯狂吧,今日这种群体性歇斯底里,分明是对青春岁月的一次祭奠:我们再也再也回不去了。
喝吧,啥也别说了。
又一次想起杜甫的诗: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
少壮能几时,鬓发各已苍。
访旧半为鬼,惊呼热中肠。
焉知二十载,重上君子堂。
昔别君未婚,儿女忽成行。
怡然敬父执,问我来何方。
问答乃未已,驱儿罗酒浆。
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
主称会面难,一举累十觞。
十觞亦不醉,感子故意长。
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