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10-05
绝色 - [书事]
版权声明:转载时请以超链接形式标明文章原始出处和作者信息及本声明
http://malingcat.blogbus.com/logs/29926892.html

惭愧,上月底在香港开了三天会,捧场和饮茶费了不少时光,书店却没时间去逛。最后在机场的Newslink逡巡,捞了一本董桥的《绝色》。贵是真贵,265页,要98港币。但是装帧好看啊,精装,手掌大的开本,墨兰色,古典纹样烫金,里面提及的每一本英文旧书都有彩色书影,怎不让人一见倾心。想开点喽,既然是“绝色”,一亲芳泽的价钱自然是要贵一点的。
把绝色带回家,倒成了负担,摆哪里都不合适,就像千金小姐掉进丫鬟堆里,最后我把它放卫生间里了。
买书的目的因人而异,最主要的两种大概是“读”与“藏”,二者可以交叉也可以平行。比较极端一点,如钱锺书,是大读书人,但是几乎不藏书;又如不少大藏书家,几乎不读书。喜藏书的人,在版本之余,多讲究品相,过于讲究以至于将绝色书籍封入高阁的,在我看来多少有些舍本逐末,好比把美人们都选入深宫,看起来是琳琅满目、花团锦簇,二三十年后一点验,好多美人还是处女,可叹可叹。
我好买书,但是不藏书,更注重书的内容而非形式。这个习惯还是少年时代养成的,当时穷,往往是先看中了一本书,然后去积攒零用钱,等到攒够了马上去书店。那时候大家都买书,所以书销得好快。等到我去买的时候,总是最后的那本样书,破了点旧了点,没人要的,好处是可以打个折扣。这样买回家的哪里有“绝色”,全都是“丫鬟”。丫鬟有丫鬟的好,用起来理直气壮地随心所欲,信手勾勾画画,折个角粘个纸条——宠幸么,哪有那么多温良恭俭让。看过的书,合意的留下,不合意的随手也就散出去了,不为所累。
十年前经手过几本宋版书,“一页宋版一页金”,我光顾着紧张了,洗手、擦手、戴上白手套,小心品鉴纸啊墨啊骨感字体和蝴蝶装啊,最后硬是忘了书名,笑话。
《绝色》是谈英文旧籍的,这令我想起母校图书馆深处的几架子老英文原版。我在那里最大的收获,是发现了几本上世纪20-30年代的著作,邋遢相,但是盖着西南联大的印,借书人签名那栏里还有祖师爷、导师、师兄师姐的一溜签名。远非绝色,确实好书。
收藏到:Del.icio.us








评论
港媒里董的文字,林行止的文字,都还好,羡的紧,佩服的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