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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29
文艺女青年莎乐美都看些什么书 - [书事]
现在想想,鲁迅也是个多面的人。他致力于引进德俄那些朴拙笨重面对人生疾苦的木刻,但在1929年,又自费出版了轻灵纤巧宣扬唯美颓废的比亚兹莱。是该说他爱好广泛呢,还是夸他眼界独到呢?
奥博利·比亚兹莱(Aubrey Beardsley,1872-1898),现代平面设计的先驱,唯美主义的干将。一生的经历半页纸也就写完了:7岁被诊断出患有肺结核;16岁开始在一家保险公司当小职员;20岁时接到第一个“大单”,为《亚瑟王之死》画插图;21岁结识了王尔德,为《莎乐美》画插图;22岁当上了著名杂志《黄面志》的美编,名声如日中天。由于1895年王尔德因“有伤风化”被捕、且临行前顺手夹了本《黄面志》,比亚兹莱受到牵连,他离开《黄面志》,转而与他人创办了另一份著名杂志《萨伏依》。由于严重的肺病,1898年春天在法国南部一家小旅店去世,年仅26岁。与王尔德相仿,他也在临终前皈依了天主教。
鲁迅高度评价比亚兹莱:“生命虽然如此短促,却没有一个艺术家,作黑白画的艺术家,获得比他更为普遍的名誉,也没有一个艺术家影响现代艺术如他这样的广阔。”诚为确评。值得考虑的是:我们给鲁迅和鲁艺贴的标签一直是“艺术为人生”,可是比亚兹莱与王尔德他们一样,提倡“为艺术而艺术”。尽管理念上看是南辕北辙,但是在20-30年代的特殊拓扑空间里,倒也相安无事。当时的上海很开化,激进的左派与颓废的右派全都从现代艺术里汲取养料。1929年,左翼演出《莎乐美》,田汉导演并翻译剧本,吴作人的舞美,冼星海以贝多芬的钢琴曲伴奏,莎乐美以叛逆的新女性形象而被接受。而同年创办的《金屋月刊》,邵洵美等人直接拷贝了《黄面志》,叶灵凤对比亚兹莱更是刻意加以模仿,比亚兹莱笔下的香闺、粉盒、烛台、壁纸、香水瓶、梳妆镜,一度成了海上摩登的象征。
个人以为,中国对比亚兹莱的接受,总像是偏了一点——学了那婉转流利的线条,可是美到绝望和自由到淫靡的那种精神内核,不敢学,也学不像。
比亚兹莱为《莎乐美》所画的插图,天马行空。王尔德根本就没有提到梳妆室,但是比亚兹莱画了,其中那梳妆台显然是19世纪末唯美主义风格大师戈德温的典型式样,而且,公元一世纪的故事怎么可能有现代装帧的书籍啊,难不成莎乐美公主还是个好学的文艺女青年?注意,这张插图是遭到检察机构反对、当时没有正式出版的,请注意莎乐美的手的位置、两个裸体的男侍、梳妆台上古怪的玩偶、还有那些书的名字。在另一张改正的插图里,那些书的名字更清晰了,它们包括:普切尼的《曼侬·雷斯考》、邦维尔的《游乐图》、阿普列乌斯的《金驴记》、左拉的《娜娜》、以及一本《萨德侯爵》。为莎乐美梳妆的那个小丑,经常出现在比亚兹莱笔下,也许就是画家的自况,他戴着面具,阴阴地坏笑着。
《惊世比亚兹莱》,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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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豆瓣也不怎么上了,博客也不怎么写了,一来是闲杂事物繁多,不得不谨小慎微外加全力以赴;二来是物价飞涨,空出来的那套房子需要出租,也要费些功夫。我亲自铺上奶白床盖、拍松绣花靠垫、摆正花花草草、向空气里喷上些欢沁的香水,等着看房子的人们到来。
来得人什么样的都有,普遍而言,进来先“喔”一下,那是“喔”那整面墙的镜子,很是令人印象深刻。回过脸来,还有个实木雕花的西班牙大镜子,把我花枝招展的水晶灯翻了倍。另外,过道里还饶两个巴洛克风格的,没什么实用性,就是摆设。我敏锐地发现,来看房的女性都对着三面镜子端详个不休,好现象啊。于是我改了广告词,把“看得见风景的房间”换成了“看得见镜子的房间”。
200多年前,法国人La Font de Saint-Yenne 说:“镜子优点不少,精巧至极,时下使用镜子蔚为风尚,的确有其道理。镜子穿透墙壁,令厅堂豁然开朗,并产生新的空间。镜子能将光线成倍地反射出来,不论是日光还是火烛。人天生厌恶阴暗和一切令哀愁得以乘虚而入的东西,又怎会不爱上这美妙的魔法呢?镜子能照亮人的世界,带来欢乐;镜子能哄骗人的双眼,但它所带来的真实愉悦之感却无半点虚假。”
说得多好。我觉得真比大哲波德里亚说得好,波德里亚说镜子“是富有之物,资产阶级在用它进行自我欣赏,可以令自己的外表优雅,又能卖弄自己的财富……资产阶级的虚伪思想随之蔓延。”
日前翻完了Sabine Melchior-Bonnet的《镜像的历史》。作者是法兰西学院研究员,著名史学家,除了这一部,还写有《婚姻的历史》和《通奸的历史》。按照时下趣味,后两本应该更热卖的。但是进入这套“西方文明进程”丛书的,只有镜子。我想原因也有两个,一个是现在“物的历史”比“人的历史”更流行一点,一方面研究物本身的发展史,一方面远兜远绕,把物作为文明的载体,来反观人的行为与观念的变化,《镜像的历史》符合这一潮流。第二个原因是,视觉文化研究正如日中天,与“观看”紧密联系的“镜子”自然也不容小觑。由于人的眼睛惟独看不见眼睛自身,所以人的眼睛要看自己的眼睛少不了借助镜子。至于这镜像到底是客观反映事物的“真理之镜”,还是专事魅惑与欺骗的“魔鬼的发明”,那就见仁见智了。
《镜像的历史》,Sabine Melchior-Bonnet著,周行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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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双鞋的确是个诱惑:红鞋,紧紧裹住双脚的红鞋,吸引一切人视线的红鞋。可是一旦穿上,就再也无法停止脚步,舞,不得不舞,鞋与脚连为一体,在田野,在草原,在风中,在雨里,不分昼夜地跳下去。安徒生的童话《红鞋子》本来是想教训人的,在故事里,爱慕红鞋等于贪慕虚荣,所以女主人公珈伦要找人砍断自己的双脚、真心为虚荣而忏悔,这才终于摆脱红鞋,得到上帝的宽恕。
想必听了这个故事的每个小女孩子,一想到穿红鞋的代价——“一双木脚和一根拐杖”,都会毛骨悚然吧。唉,当了一辈子鳏夫的安徒生这是安得什么心啊。
红鞋子,当然不仅仅是红鞋子,也不仅仅是“虚荣”,无论中西,它是性、情、欲的象征。卡门光彩照人的出场,脚下一双红羊皮鞋;而潘金莲的大红睡鞋,也有颠倒众男生的功效。现在很多卫生间的标志,男士是烟斗,女士就是一双红色高跟鞋了。阿莫多瓦有红色高跟鞋的电影,美国的情色电影“红鞋日记”也拍了许多集了。(打住,回头还是说安徒生的红鞋。)
改编自这则童话的英国老电影有个不错的汉语译名,“The Red Shoes”,译成了“红菱艳”,“菱”一方面是与“莲”相呼应的,照顾着我国的爱莲癖文化;另一方面又与伶人的“伶”谐音,红菱者红伶也。还有这个“艳”字加得实在好,哀艳凄绝,有味道,也说明了还是国人更懂得红鞋里隐含的玄妙。
女主角佩姬爱芭蕾如同爱生命,她因舞剧《红舞鞋》而成名,同时与作曲家坠入情网。事业与爱情难以取舍,丈夫要求她离开舞台,所以她结了婚离开了剧团;而芭蕾又具有强大的诱惑力,于是她又重返舞台。在最后的关头,佩姬忽然意识到自己就是自己所扮演的角色,那个穿红舞鞋跳到生命终点的姑娘,猛醒中她冲出剧院去追赶丈夫,结果被迎面而来的火车轧死。到此刻,她终于可以脱下沾了血的红舞鞋了。舞台上,音乐照常响着,追光灯里不再有曼妙的舞姿,斯人已逝矣!
这部1948年的电影没有诞生在女权主义高涨的时期,所以红舞鞋就是红舞鞋,红舞鞋的命运就是芭蕾舞演员的命运。可是,从另一个角度看呢,红舞鞋是女性的象征啊,看得见的红鞋是佩姬脚上的,看不见的红鞋是佩姬心中的,纵有天大的才华,丈夫与家庭、情与爱,皆是脱不下去的那双红鞋吧。
除了结婚用,国人不太穿红鞋,其实,红鞋子本身没有那么可怕吧。今年开始流行了,那么多柜台里都有。别被安徒生吓唬住——它脱得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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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得道,鸡犬可以升天。当然不是泛指的所有的鸡和犬,乃是特指的此人的鸡和犬。即便你自以为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比起小鸡小狗要来得高贵,你想顶替那个狗名额?没门。又或者你家的狗狗也是人见人爱的蝴蝶犬,且比人家那只要血统纯正,那又如何,人家只带自家的狗狗上天。
说到底,这个“亲密关系”是最重要的。
十多年前我养过一只花猫,宠他。自己顿顿饭拿康师傅对付,当时是每袋一块五吧,而伟嘉猫罐头刚刚进入中国,进口的,每听8块多,我买。当然也每每对他进行宠物思想教育:你知道天下有多少受苦的人吗?四十亿!瞅你,吃这么奢侈的东西,你还往外扒拉你还浪费,快给我舔干净了。话虽如此,让我省了猫的伙食费去捐希望工程,不能。实在要捐我可以改吃八毛一袋的华丰方便面,我这猫可是不能亏嘴。
如果拿平常尺度来衡量人与宠物的关系,可能是会让一部分人气炸肺的。
ELLE介绍说,GUCCI和LV等大牌推出用羊毛和羊皮制作的宠物服装系列和系狗带。麦当娜操刀的H&M的慢跑服也有配套的宠物款。如果主人结婚,它也有伴娘装或者伴郎装。不仅如此,宠物也有酒店,羊毛盖毯、电视、不含脂肪和乳糖的冰淇淋,一应俱全。开风气之先的加州甚至还有专门的狗SPA!最新消息是说,日本人还为狗发明了一套瑜珈,取名Doga!声称能极好地放松狗的情绪。
旧社会把人变成狗,新社会把狗变成人。
这个“狗瑜珈”我还没见过,但是“猫瑜珈”是早就见识过了。嘟嘟他妈自他还是个小猫的时候就天天带他操练,方法如下:嘟嘟坐在他妈怀中,他妈两手抓住他的两爪,做系列拉伸动作,左左右右,右右左左,伴随类瑜珈冥想音乐的伴唱:“郎狗猫啊,郎狗嘟啊,狗猫狗猫啊——”(注释:他爹姓郎,至于“狗猫”是说他更喜欢吃肉,像狗。同理,我家那只喜欢吃鱼的狗,可以归类为“猫狗”)至于这套猫瑜珈是否让猫喜欢,不好说呀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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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7
上帝在鞋底
IVON去美国公干,我,标准地独守空房。Then,干啥好呢?正好清理衣服和鞋子,外面应景地下着冬雨,找出冬装这件活也该着手了。
是浩大的一天的工程,其中复杂烦琐的过程不再赘述。到傍晚的时候,剩下了最后一项:擦鞋。数了数,IVON有9双,我有12双。找出高级鞋蜡和废旧丝袜,我一屁股坐下,清洁打蜡其实并不复杂,可是我突然发现,自己在……擦鞋底!
IVON的鞋底很干净,从车上到办公室再到家,他脚踏实地的机会实在不多。我的鞋底就没那么干净,学院是个大工地,校园里一旦下了雨即便不是泥泞也够让人狼狈,而且我往往是下这个四楼上那个四楼,踩着高跟鞋笃笃地行走,那些高尚的高跟鞋啊,可惜了。我小心地擦去鞋底的尘土,撕去价钱那个标签——这个按理说是买了鞋就要做的,但是鞋商们都用很粘的胶粘得很牢,当时也不好撕干净。擦到第十双,明白了一个道理:其实看鞋子的新旧与品位要从鞋底看起。是什么牌子的鞋来着,鞋底是标志性的红色,供红地毯上的明星们向着完美而前进。
人家说上帝在细节中,鞋底是细节中的细节了。于是,我擦着鞋底,很虔诚,很虔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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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5
药丸子
口味特殊,我喜欢一切带点清苦味儿的东西,也许上辈子是受苦的人?
记得有一年喝汤药,放了不少黄连的,我居然不用放糖,甘之若饴地仰头干了,把婆婆看得连连劝解:慢着点,锅里还有……
近来在吃药丸子,也不用水,我嚼着吃,象吃零食一样。说明书上写“气香、味苦、微辛”,都没感觉,只觉得“好吃”。
其实自己也有点含糊:不是“异食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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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17
四P之夜
周日打飞的回津,与老几位吃了饭,眼见天色已晚,投宿于嘟嘟家。嘟嘟他妈问我,让谁侍寝啊?我回答说:机缘难得,全来吧。
于是有了四P之夜。
四P中我算是一个person,其他的都是pet,包括肥而美公公嘟嘟、纤巧苗条黑色一身的少妇毛毛、再就是眼睛象张曼玉的花样少年郎小三。我的梦想是大家全都在床上卧倒,它们睡得毛发蓬松、肚皮朝天,而我做左拥右抱之状……
可是嘟嘟十分冷淡,只在半夜出现过一次,数分钟。感觉床垫一沉,某庞然大物上来,屁股一歪,坐了数分钟,沉思。终于对我失去兴趣,咚地一声下床,走也。唉,它完全忘了当他是小猫时与我在床上多么地亲热。阉了的缘故,我想。
郎小三长得孟浪,白猫王子的外皮,可惜包了一副GAY的肚肠,听他的叫声就很pink。却说他异常胆小,胆小如鼠说的就是他吧。他倒是对我有点意思,几次三番跳上来,绕到枕边,定定地望着我。一度我们这样对望了数分钟之久,我尽可能地含情脉脉。可是,发乎情而止于礼,当我伸出手去,他毅然决然地掉头鼠窜,伤了我的心。
所以还是毛毛最好。灯一关就凑过来,钻进我的毯子里,自己安顿下来,还伸伸懒腰。半夜里我醒来,感觉到她热乎乎地贴着我,非常依赖的意思——我的心都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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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06
西班牙的蕾丝
西班牙从美洲抢来真金白银的时代,是欧洲最大的蕾丝消费国。黑色的头纱、重叠的裙摆,价格不菲。还不富裕的法国人玩命织着蕾丝,出口创汇。结果西班牙的繁荣转眼成了过眼云烟,便宜了周边的奢侈品生产国度,只剩下贵族肖像中沉甸甸的阴郁的黑色的蕾丝。
打败西班牙无敌舰队的伊丽莎白一世,竭力将自己打扮得超凡入圣,领口袖口白色的蕾丝花边,在肖像画上喷泉一般,让人过目不忘。
洛可可的时代,蕾丝不那么铺天盖地了,只在关键部位安插,玩的是欲露还休、欲言又止的挑逗,适合观淫癖的心理。至于颜色,从象牙白到纯白,都是英法的淑女所喜欢的。黑色么,有点点“坏”了。
好传统维持了一些年头。可惜的是,这两年蕾丝重新大热,从内衣走向外衣,含蓄尽失,大家全都变成被宠坏的甜腻的小女孩。
唉,看那些全身蕾丝的国际影星,还都比不上戈雅的画中美女——毕竟是西班牙血统吧,把蕾丝穿出霸气、纯洁和野性,那才是正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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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06
手机
终于,我的手机坏了。
诺基亚的,还是好几年前(几年来着?)老郎陪我买的。诺基亚3310,直板、黑白屏、中性,来电话的时候响着“红莓花儿开”,古董得让很多师妹师弟侧目。我时而赶赶时髦,但是手机观却与婚姻观一样保守:一曰唯实,二曰念旧。不是替诺基亚广告,北欧血统的这家伙,真是结实。多少次摔在地上,内容与形式分了家,但是拣起来拼上,照样好使。它没有“花活”,而通话和短信的本职工作十分出色。其貌也不扬,没有小偷看得上。多么实惠。于是嫁机随机、从一而终,这个手机每日出没在我的高级抑或便宜的各种包包里,不离不弃。
这次在老家的时候,与妹妹去做头。在“蒸”头发的时候接了个老长的电话。诺基亚进了水,坏了。我当场拆开,拿吹风机细细地吹了一回,时间长了点,发廊老板不太待见,但是我心情急切,一直吹一直吹——水珠吹干了,可是电路板在持续高温下,坏了。
IVON批给我3000,让我重新去买一个“好一点”的。进了淮海路上的赛博,依然直奔诺基亚的蓝底白字招牌。售货小姐大概看在我的光鲜衣履上,上来就向我推荐N打头的,N91、N72什么的。看我没反响,降格到8***、7***、6***。我坦白说,我想要单纯的手机,不必装作摄像机、收音机、录音机和电脑的那种。小姐收了笑容、矜持起来,指着角落里的几款说:“这些都是一千块以下的,你挑吧。”要是年轻气盛的时候,小姐这种态度,我肯定炸了。但是现在,我若无其事地俯下身去,挑了一款顺眼的。NOKIA 1600,小巧圆润,黑色外壳,700块。
满意极了,要祝它两句,词儿是现成的:“莫失莫忘,仙寿恒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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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02
家有嘟嘟
姓名学说,给宠物起名,不要四划的字,福份浅,要十一或者十三划的,吉利。别说,我养的那只猫,木木,没等当上视频舞猫,就走失了,红颜薄命。屠格涅夫笔下的那只同名狗也够凄惨。但是,叫做“猪猪”的小猫小狗大都寿终正寝,而叫做“嘟嘟”的,那是两个字儿:幸福。
我家的嘟嘟13岁了。13年前,妹妹去逛宠物市场,名狗一大堆,但是唯有一只丑丑的小狗对妹妹摇头摆尾、热情无限,像是前世的亲人。妹妹从一名老汉手里买下了她,取名嘟嘟。问老汉这是只什么狗,老汉也不知所以,只说是自家养的。
且说爸爸见了嘟嘟,第一印象不佳,勒令妹妹三天之内“处理”了。第一天,他对嘟嘟不理不睬;第二天给了嘟嘟点吃的;第三天妹妹回来,发现嘟嘟已经在爸爸腿上安然高卧,扎下来了。不久之后,嘟嘟成了爸爸的“外孙女”,心尖肉。嘟嘟到底使了什么法术降服了以原则和理性著称的老爸,无他,眼神而已。嘟嘟的眼睛会说话,喜悦、悲伤、好奇、“要吃要吃”,都通过那双黑葡萄样的大眼睛反映出来。老爸说,千万别看她的眼睛,一旦视线交接,人就像中了迷魂大法,不能自已了。
凭借这一招,嘟嘟在我家过着尊贵的生活,吃得比谁都好,基围虾、螃蟹黄、羊肉、鸡翅膀、拣去鱼刺的鱼肉、剔了骨的牛排。她有自己的玩具,大的小的软的硬的,几十件总是有的。她有自己的小房子,过年一样贴上对联和福字。她还有自己的户口,在当年一个狗户口8000块的时候,她就有了自己的金色狗牌。一家几口人围着她,刷毛、挠耳朵、出去散步,乐在其中。有时候全家也反省:在全世界还有那么多受苦人的时候,一只狗凭什么过着如此奢侈的生活。可是,谁让她是嘟嘟。旧社会最耸人听闻的故事之一就是黑心的资本家让工人给狗输血,可是,要是哪一天嘟嘟需要输血,只要人血管用,我们家还得你争我抢这个光荣指标呢。
将近一岁的时候,嘟嘟女大十八变,出落成稀有的宫廷哈巴狗。不像那些臭了街的大白京叭,她在体形上小巧了好多好多,堪称盈盈一握。嘴也不是“地包天”,而是有形有款。特别是胸部和脚掌间的饰毛非常丰盛,“铁包金”的形制。她对家人异常温顺,如同一只会喘气儿的绒毛玩具,但是对于非我族类,则十分霸道。不管对方是大丹、斑点、哈士奇、斗牛还是什么别的狠脚色,她全然不顾自己腿短个小,跳上去就呲牙,不少大狗在她面前望而却步趴下称臣,真也邪门。听说宫廷哈巴狗有藏狗的血统,应该不错。喇嘛养的“袖犬”虽然小到能放在袖子里,但是比藏獒还凶,藏獒制服不了的野兽,要由袖犬跳出来咬那致命的一口——咱家嘟嘟有这个范儿。
嘟嘟一直守身如玉,相亲无数次,没有她看上眼的。作为一只母狗,她喜欢翘起后腿方便,也许是同性恋?改为介绍母狗,她还是一副高傲样子。妹妹说,不是男狗女狗的问题,嘟嘟一定是把自己当成人了。
十三岁,对于狗来说,早已是耄耋之年。但是嘟嘟牙未掉、心未老、毛色光亮、胖胖的、拽拽的、瞧人的眼神依旧天真无邪,难得。我说:嘟嘟过来,大姨带你出去玩。她就摇摇摆摆地过来,微歪著头,尾巴摇得快掉了一样,眼神定定地看着你。你能言而无信么?绝对不能。唉,户外游戏,这是这天的第几回了? -
2006-07-11
汗人充栋
上午,快递公司运来了我的书,九个大纸箱小山一样堆了半个厅。显然不是桩容易活儿,我掂量一下自己的身板,认为需要补充点儿能量。楼下的小CAFÉ,上午十点,已经另有两个女孩在吃早午餐,一半上海普通话一半英语,莺歌燕语唧唧哝哝的。在我点意面、等意面、吃意面期间,她们聊到加州、纽约、北卡、伦敦、艺术史、签证、衣服、同学、暑假、回上海猛吃鱼生等等话题。我对着一张伦敦塔的大照片吃着我的意大利面条,一时有环球同此凉热的错觉。不过,我相信背后的二位绝对不像我有着那么多的书,书使生活沉重。
好了,开始干活,拆第一个的时候心情不错。这包基本都是外国文学,都是久经考验过的,计有梅里美、品钦、毛姆、莎士比亚、博尔赫斯、聚斯金德、普鲁斯特、海明威、卡尔维诺。那本名为《回到你老婆孩子身边去吧》的小库特·冯尼格的小说选,是上初中时候的收获;梅里美的中短篇小说选也是攒零用钱买下的,记得那还是自己投资的第一本外国文学作品——看来读书和吃饭一样,口味的培养也要从娃娃抓起。
拆第二个,有些乱了,86年山东文艺出的那套书,有刘小枫的《诗化哲学》,还有甘阳、王一川、谢选骏等人的专著。留着,好像不会再看了;扔了,又觉得好歹是个青春的纪念。同样不好办的是80年代出的那些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的书,黑格尔、弗洛伊德、卡西尔、巴赫金、朱光潜、李泽厚,踌躇半天还是打入另箱,以后再说吧。
第三个好办,精选的中国文学。人民文学那套《红楼梦》还是我从小看的,《金瓶梅》是IVON凭票买来的,陶渊明、王维、苏东坡,然后就跳到梁实秋、张爱玲和汪增祺。中文系毕业至今,只剩下这一小箱书,倒是由着自己的性子,是自己的经典。
拆到第五个已经觉得累,在书架前乾坤挪移,搬上搬下,古人说汗牛充栋,此言不虚,为了充栋我已经成了个汗人。到最后,当九个箱子全都打开,房间里再无立锥之地,我真心实意地开始拥戴电子书。如果全都换成电子版本,省下的不仅是买书钱,还有买书房的钱,这在上海可就是二十万块,不是个小数目。
经过六小时忙乱,书架巍然屹立——其实塌下来也在意料之中。还有装不下的,复又装了四个纸箱,堆到阳台上。
盼望着盼望着,盼望着分给我一间办公室。不然的话,只好割爱了。 -
2006-06-20
宫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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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20
美女的汤
最喜欢的一幅中国画是佚名的唐代宫乐图。九个美女围桌团坐,按照唐代的尺度,白白的,肥肥的,嫩嫩的,没心没肺地胖着。两个小丫头桌边侍立,体形上明显小了两号,颇能说明问题——赵飞燕要是生错了朝代,也就是这种丫头命。桌边空着两个位子,两位美女去干什么了,补妆?悄悄话?醉卧芍药?引人遐思。作为趣笔的是桌子下趴着的一只哈叭狗,眯缝着眼,一幅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样子。想来原始画面一定是五彩斑斓的,因为要表现美女们的透明轻罗、五彩绸缎、道不尽的富贵荣华。可是现在,已经泛着茶色的画面上,只剩下朱砂犹自鲜艳。且说美女们有弄琵琶的,有调笙的,有吹笛子的,显然是场自娱自乐的室内音乐会,我最喜欢的是左下角的那一位,也不操乐器,也不好好尊重别人的劳动,却在丫头的服侍下,端着一碗汤认真喝着,正是在这种游离中,有一种淡定的从容不迫。
高中的时候对美术史有空前的兴趣,背了不少“常识”,诸如《清明上河图》长多少、宽多少、多少人物、多少楼阁,险些考进美院吃艺术这碗饭。不过我一直好奇的是美术史书没有告诉我的东西:她喝的是什么汤呢?——绿茶粉搞的茶道?赤豆桂花粥?银吊子熬的燕窝?波斯进口的玫瑰露?地方特产羊杂碎汤?
真费思量。 -
2006-03-31
是他是他
在《炫色》的2006年第4期第167页,我终于邂逅了我的最爱。是他是他,温柔,纯良,胖头胖脑,多情文雅有一点点严肃,甚至还出自蓝血豪门——我的苏格兰折耳猫!
对这么标致的四足带毛有尾巴会喘气儿的小东西我是完全失去抵抗力的。谁要是爱我,把他给我带来;谁要是害我,把他给我带来。
把图片剪了下来,放在电脑旁边,有空看一眼,又一眼,再一眼,陷在甜蜜的白日梦里。夜不能寐,用舒婷旧韵赋朦胧诗一首:我如果爱你,
绝不像顽皮的凯瑞,
借你的憨厚突出自己。
我如果爱你,
绝不学无情的鸟儿,
煮熟了又飞出你的嘴里。
也不止像伟嘉,
常年送来妙鲜包的慰藉。
也不止像猫砂,
纯洁你的环境,衬托你的美丽。
甚至嘟嘟,
甚至嘟嘟他妈,
甚至嘟嘟他妈的灵魂伴侣,
不,这些都还不够,
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只英短,
作为猫的形象和你靠在一起,
不仅爱你肥短的身躯,
也爱你脚下的位置、
那片长满猫薄荷的草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