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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学院派作家,有教授和小说家的双重身份,从文学史的角度看,属于40-50年代那拨时髦的纽约知识分子。他的小说一度很有影响,人们提到他的时候也提及索尔·贝娄,算个坐标吧,标示出他的位置。可是现在,只能说今非昔比。文学沙龙上已经有人不知道他了,经纪人委婉但是果断地拒绝了他正在写作的小说,显然,他成了那种被遗忘的当代作家——最近的一部作品出版于10年前,代表作早已经没有再版,流传在小圈子里的仅剩下一点空洞的名声和轻薄的花边了。
他依然整洁、自律、礼貌、矜持、文雅,是时尚编辑嘴里那个“西装革履、天天早睡”的老派人物。每天早晨七点坐到老式的打字机前,穿着衬衣甚至打着领带,写他那部十年磨一剑的小说——他说生存目的就是为了完成这部小说。间或,他在人到中年依然待字闺中的女儿的陪伴下去看看戏、听听作品朗读会。生活如他的小说一样平淡无奇,或者说,因为生活平淡无奇,他的小说里也波澜不兴。这样的生活不是绝望,是慢慢地一点点一滴滴地失望,失望到落寞。
在“闪亮的星”餐馆(好讽刺的名字),他的要求女侍太熟悉了,“烤土豆,不加盐不加酸奶和奶油;一杯茶,加脱脂牛奶不加糖”。但是这一次有了大事情,天上掉下来一个女硕士,24岁,蜂蜜色的长发,青春与野心一样蓬勃,藤蔓一样缠上来,要以他为主角,写自己的毕业论文。他先是冷的,拒绝,借口是他的小说创作不能分心。但是她找借口到家中来了,借他的长篇《迷失城市》,亲吻他的手,仿佛他是她的偶像。他偷偷摸摸地去书店里,找发表有她的文学评论的杂志,她必然是文笔不错的。所以他给她打了电话,访谈就这样开始了。她专业地并且热切地提问,在沙发上有意无意地脱去外衣,露出雪白的臂膀,下面是网纹袜。他的眼神是回避的,开始的时候有很多抗拒。可是,她懂文学啊,她读了他的全部作品,她描述第一次在图书馆邂逅他的早期小说,坐下来一口气读完,然后被“自由”的主题所吸引,离开了男友,上了布朗大学——她现在的生命轨迹里,有他的影响。她不会告诉他,她藏了一张他年轻时代的照片,英俊、瘦削、激情和野性的,与现在有绝大的反差。
他带她去高级的文学圈子,然后诧异地发现,真正如鱼得水的是她。她是那种寄生在作家身上的批评蛆虫么?还是真的视他为“美国重要小说家”?午夜,女孩在他的厨房里陪他,勾引他,用果酱膏他的额头和嘴,称他为“忧伤的骑士”。其实,也没有什么不该发生的发生,并排躺下来,隔着空气“抚摸”她年轻的身体,而已。第二天早晨,女孩谈到印度作家R.K Narayan,把他与契诃夫对比,深获他心。他兴奋地向女孩介绍自己心仪的评论家,豪,威尔逊,巴拉巴拉……女孩吻了他,但是把那些评论家的书放下了——实在是太老派的书了。
他焕发了青春,在高级餐馆约会,把自己寓所的钥匙给了女孩。当然他还是藏着自己的,掩饰着妻子与他人私奔所带来的隐痛,把自己与妻子的爱情神圣化。当女孩揭穿这个谎言时他是那么恼羞成怒。他绝不肯承认自己的作品是自传性的。是的,前两部激情洋溢,个人色彩浓厚,后两部却谨小慎微,他不肯承认这转折与自己的经历有关。评传,本是把作品与作家生平混合在一起的东西,女孩是怎么处理的,不知道。他认真审读女孩的毕业论文,满意又不满意,干脆自己修改得更为清晰。论文在著名的文学评论刊物上发表了,女孩完成了使命好久不来了。他紧张地阅读着发有评论的那期报纸,甚至没有按时坐到自己的打字机前。
他心脏病发作,是女孩发现的,在这个意义上她救了他的命。死亡的阴影徘徊,出院时他老态龙钟。她带了花来家里看他。他变得冷淡、粗鲁,女孩违心地鼓励他,说他最后这部即将完成的小说将是他最好的,听到这里,他伸手去摸女孩的脸、快摸到的时候改成了一个耳光。原因好复杂,他恨她说谎么?一直完不成的这部书触到他自己的伤处么?愤怒于自己的衰老和对方的年轻么?不满意于对方欺哄安慰的语气么?想赶女孩走么?——女孩伤了心,说这不是我应得的。他说“谢谢你给我这个老头找了点刺激”,然后,从容在头后面放了个靠枕,假寐。女孩退还了照片和钥匙,走了。
他把完不成的这部书稿寄存在了自己女儿的男朋友那里。这个中年人有阅历,他不喜欢老头的前期作品,他喜欢那部看似平淡的《迷失城市》。他说他无法想象老头不再写小说。
是啊,到了晚上,老作家带着两片抹好果酱的面包、一杯热茶和一本书到了卧室,可是,是什么驱使他重新坐到打字机旁边。他沉思着,键盘被按动,声音很流畅,他又可以写了。电影的最后一个镜头乃是电影的第一个镜头,所以我们有权相信,他写出的是我们已经看到的这个故事,关于在午夜开始,在生命临近尽头的时候还可以开始,关于一个爱好文学又有野心的女孩如何“刺激”了一个疲惫的作家。老作家不是完人,女孩也不是,可是文学从来不是关于完美的,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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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尔迪厄,乡村邮递员的儿子,早年生活在偏远的西南农村并说一口方言,幸亏他异常聪颖并且勤奋,也幸亏有那么一所不重门第只看成绩的巴黎高等师范学院,使得他得以通过考试这个跳板,从边缘出身一直爬升到知识金字塔的顶峰:法兰西学院。不过,他并不忠诚于学院这套体制,虽然他自己是这体制的“既得利益者”,他的同行回忆说,布尔迪厄对学术界怀有“异常强烈的复仇欲望”。
人们常说,在每一个愤世嫉俗者背后都有一个失望的理想主义者,而每一个千辛万苦获得成功的理想主义者也许会把愤世嫉俗进行到底。有趣的是,不仅布尔迪厄如此,福柯和德里达也如此,在巴黎的知识界同行看来,他们均属于“外来者”和“乡下人”,而正是这三人,持守反体制立场,把知识权力和符号政治鞭辟入里,看起来很过瘾。
韦伯曾经指出:在经济利益之外,声誉、权力、生活品位和宗教信仰等因素同样参与了阶级的划分。是啊,否则就无从解释人们何以歧视“暴发户”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只有钱也不是万能的。布尔迪厄的聪明之处在于,他将资本的概念扩大化,划分为三大形态: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关系资本。“经济资本”那就不用提了,贫富差距本来是能让人揭竿而起的,不过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熏陶着大家不要犯那“红眼病”。“社会关系资本”更容易显得“不公平”,有个好爸爸哪怕是有个好四舅姥爷,熟人好办事,再不然有个圈子——“我的朋友胡适”——也行。“文化资本”最为复杂,也是布尔迪厄着力最多的地方,他不嫌麻烦,把文化资本又分成三种形式:身体形态、客观形态和制度形态。
身体形态文化资本表现为个人的审美趣味、学识风度、教养技能等,这种文化资本附着在个人的身体上,可以通过积累而习得,但是无法通过馈赠、买卖和交换的方式进行传承。经济资本可以遗赠给儿子,但是学识想传给儿子?够呛。所谓资本,自然是有再生产性的,它的回报既可以是物质性利润(人才市场上把自己包装成金领售卖),同时也可以是象征性利润(左邻右舍尊你一声M老师)。
客观形态文化资本表现为物质性文化财富:秦砖汉瓦,青花瓷器,安禄山掷过伤了太真乳的木瓜……经济资本可以直接转换成客观形态的文化资本,要不现在的拍卖行怎么那么多山西煤老板呢,but,之所以叫文化资本,多少是要有文化积累的,花大钱买了假唐伯虎,那就惨了。
制度形态文化资本必须经过制度的程序将资本标示出来,最典型的是文凭和资格证书。你说你行那是不行的,必须通过考试证明你行。高悬于墙上的戴着奇怪冠冕的学位证书,有着“一种文化的、约定俗成的、经久不变的、合法化的价值”。你昂然抛下一个硬壳毕业证,就像抛下一个支票本儿。
文化资本的再生产主要通过早期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来实现,由于文化资本采取了教育、修养、品位等形式,因此身世显赫、经济富裕的家庭,必然有更多的时间和金钱的投入,这使得不同出身背景的人从最初就产生了文化资本占有上的不平等,也就是说,社会的等级结构被巧妙地内在化和个体化。可恨的是,文化资本比之经济资本和社会关系资本更为隐蔽,所以大家经常要上文化这个当。可悲的是,即便布尔迪厄自己明瞭这一切,作为一穷二白的外省孩子,还是要从文化资本上着手提升自己。如果当不了资本家,就当知本家吧。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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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2
为什么我们应该善待文艺青年 - [趣事]
李世民见大家踊跃参加高考,得意地说:“天下英雄尽入吾彀矣”。唐太宗,真聪明人也,把不安分分子都收归到体制之内。对待这群人么,排排座次,每三人发俩桃子,大家只顾你死我活地占位子抢桃子,完全忘了还有另外一个世界、更忘了世界上还有苹果、香蕉、梨、甚至荔枝。
科举制度,高,实在是高。
文化人儿,不是什么特殊品种,任何时代任何国度都有。霍弗称之为“言辞人”(man of words),他们可以是教士、先知、作家、艺术家、教授、学者或一般识文断字心存高远的知识分子。与大众不同的是,言辞人有一种特殊的虚荣,那就是被肯定、被尊重。霍弗说,几乎每一个喜欢找茬的言辞人,一生中都有一个阶段,在位者只要表现出谦恭和怀柔的姿态就可以把他争取过去。要是当权的法利赛人曾经礼贤耶稣,尊他为拉比,那耶稣说不定就不去宣传新福音了。如果路德早早得到主教职位,从事宗教改革的热忱也许就会冷却。普鲁士政府要是授予青年马克思一个头衔和重要政府职位,或许他就不去编那激进的《莱茵报》了。我必须加上,如果蔡元培批给青年润之一个北大图书馆的正式编制指标,那中国的历史没准都要改写了。“不管一个抨击当局的言辞人,多么相信自己是为被压迫者和受伤害者仗义执言的斗士,他的动机十之八九都是私人的和个人性的”——有着不被承认不受赏识的“隐痛”。
大规模的群众运动千篇一律都是由不满的诗人、作家、历史学家、学者、哲学家之类的人物为先导。正是因此,聪明的当权者应该放下架子、同言辞人结成同盟。如果所有的读书人都是教士,那么教会就是不可动摇的。如果所有的读书人都是官吏,那么现政权就比较稳固(说到这里,该恍然大悟了吧,为什么全世界都在组建文官政府,为什么我们要广招公务员,为什么大学越来越大啊)。
最令人头痛的是没有创造力的言辞人,他们有野心但是没有能力,有抱负但是没有才华,因此更没有资格被政权收编,也就更易于将满腔愤懑投入一个激烈的反叛运动。早在1941年的时候,皮特·菲尔埃克就指出:大部分的纳粹头子都有艺术和文学上的野心,比如希特勒试过搞绘画和建筑,戈培尔写过戏剧,罗森贝格试过建筑和哲学,席拉赫写过诗,丰克试过音乐,施特来谢尔试过绘画——不幸的是,他们的艺术野心没能得到满足,世界也因此更加不幸。
抚今追昔,不能不郑重呼吁,我们一定要善待文艺青年,想尽一切办法阻止他们变成愤怒青年。在现代技术手段条件下,不妨通过网络平台,让人人都能当上艺术家,然后再秘密地安排有关人员,通过点击数字、跟帖、以及“顶”、“赞”、“沙发”、“飘过”、“雷到”等现代符号手段,让每一个文艺青年都有飘飘然不知其所以然的美好感觉。为此投入的人力物力自然是巨大的,可是,与社会的长治久安相比,那又算得了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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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说“天王盖地虎”,你自然要答“宝塔镇河妖”。如果对方说“土豆土豆,我是萝卜”,你就要答“萝卜萝卜我是土豆”。如果对方说“雷到”,你就要答“我晕”。如果对方说“从话语权力和认同政治的角度看,这篇杰作探讨的是对待语言和语言形象的态度所构成的综合体或者系统”,你就要端着,回答说“不能不注意到作者从布拉格学派到社会历史语言学再到历史语用学,汲取了大量的知识养分。”如果对方说“顺颂夏祺”,本来你想说“此致敬礼”的,想起人家是老外,气不打一处来地改成“Yours Sincerely……”
语言不仅是用来交流信息的,语言也是用来构建共同体和实行社会区隔的。以方言来说,北京人在外地人面前大甩京片子,上海人遇到上海人不再理会身边的其他省份人说着说着就侬侬起来,都是在进行一种“认同”与“区隔”。至于术语,更能体现专业群体对其他群体的隐形统治。那个笑话说,一个病人急切地问大夫“劳驾,13超怎么走?”大夫轻蔑地答:“什么13超,那是B超”。某个共同体使用的语言越是独特,它的凝聚力越强,而违反这种语言的代价也就越高。真事儿一则:某爱好诗歌的实习医生在病人的病历上写:“肠音静如坟墓”,后来病人去世,病人家属凭这一条要告该医生“不专业”。
语言是势利的。西班牙人马丁·比西亚纳说:“每种语言都有三种说话的方式:学者的方式、贵族的方式和平民的方式”。还记得萧伯纳的窈窕淑女吧,卖花女本来一口伦敦下层阶级的土腔,在经过语言学教授的密集培训后,上流语音外加上流衣服,那就是上流社会的入门证。我们社会的多面手经常使用“双语制”,也就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高级语言用于谈论高级问题,低级语言用来谈论低级问题。所以他白天在讲大词——amplification of deviance,cognitive dissonance,晚上讲小词——f--k, s--t, come on 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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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震打破了生活的常态,那力量排山倒海,让我的书桌也不安稳起来。课堂上要分析受众媒介素养、传媒媒介素养和政府媒介素养,而在自己的小菜园子里,也要讲点网民媒介素养:由于我不在现场,无法提供第一手资讯,为了减少信息噪音,干脆停了自家博客——尽管我这个博客影响力实在有限,尽管对众志成城的电话铃声我很是反感。
刻板印象使然,我总是从政治的高度来理解灾难性事件,但是显然,民间有另外的解读策略。GJ给我转发来短信:
“汶川地震,生死转换于顷刻,穷人与富人同行,少年与老人携手,恩人与仇人同去,平民与官员共趋。抹平了恩怨情仇,埋葬了利禄功名,当生命邂逅死亡,顿感生命脆弱,亲情弥珍,更明白得到别得意忘形,失去别怨天尤人,顺时要善待别人,逆时要善待自己,累了就自己歇歇,想了就联系一下。平安是福。”
是啊,普通人的生活智慧,不去问那么多为什么,沉舟侧畔千帆过,积极地调适着自己的心理,挺好。
于是很难得地陪妈妈逛街,补上给她的生日礼物、母亲节礼物、结婚纪念日礼物——天啊,我怎么欠了这么多。
中午在渝乡人家吃饭。这里的服务员都是四川的,在等着豆花从液态变成固态的五分钟里,很自然地与他们聊两句。还好,没有直接从灾区来的,他们很关心家乡,也很庆幸自己的小世界安然无恙。有一个服务员,轻盈地举着托盘,从我们的桌边经过,他哼着歌呢,连我也跟着幸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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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灾,股市大跌,列车出轨,西藏事件,圣火受阻,现在又多了个大地震。
它们之间有什么共同点?都是倒霉事儿。
它们之间有什么联系吗?都发生在2008年。
仅此而已。
如果在“雪灾”到“大地震”的链条间插入一个“天津市向全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或者“酒吧女日进斗金”,也都是新闻、也都是“最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但是那个倒霉联系也就不存在了,还原给我们的是一个有喜有忧、五味杂陈的真实图景。
不幸的是,我们的世界里存在着不少笨蛋和疯子,还有更多的易受他们影响的人群。艾柯曾经调侃说:虽然笨蛋的思考不合逻辑,但是笨蛋最会发谬论,许多笨蛋的书都出版了,不少笨蛋居然是哲学家,少数笨蛋甚至能获得诺贝尔奖。至于疯子,他不关心逻辑,他有固定观念,他靠短路工作,对他来说,一切都证明了其他的一切。笨蛋和疯子是危险的,因为他们的方式导向神秘主义。
具体来说,“笨蛋思维”与“疯子逻辑”的基本元素有两个,第一是思维定势:“你所了解的意思,是你想了解的意思”;第二是过度联系,“任何事实只要与另一事实有关便变得重要。关连改变了对事物的看法。”在这两种方式的翻云覆雨手下,一系列偶然事件可以被编排成有着“必然联系”的因果链条,危险。
记得80年代初期,联想公司的广告是这样的:罗丹的沉思者以手托腮,画外音说:“假如失去联想,世界将会怎样”。嗯,我怀疑沉思者之所以守在地狱的入口处而不是天堂的大门口,就在于他过度联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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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大家重温那个著名的简单测试:
牛、鸡、草,你会把哪两个元素放到一起。
兔子、猴子、香蕉,你认为哪两个元素更具关联性。
据说大部分中国人会把牛与草、猴子和香蕉归到一处,而美国人会把牛与鸡、兔子和猴子归到一处。
这个测试是说思维方式的差异,“我们”的思维是关系式思维——牛要吃草啊,猴子喜欢香蕉啊,办事之前咱先找找关系润滑润滑啊,事情发生了咱们再细查原因啊,什么事情不都有个因果,我对你不错你咋还打我?而“他们”的思维是分类式思维——牛鸡兔子猴子都是动物,至于草和香蕉是植物,界限清楚,阵营分明,不讲情面只认死理,你是再绿的青草再大的香蕉,非我族类,与我何干耶。妖魔化?把那个“化”字去了吧,本来也没把你当自己人。
很多问题,往根上探下手去,摸到的是认识论这个硬疙瘩。所以学者彼得斯在写传播思想史的时候很是悲观:交流,自有它的无奈。
此次大会上的主题发言,绕不过时局。英文口号早就有了:We are ready。可是大家不无忧虑地小声说,we are not ready。
话说鸡同鸭讲讲了三天四夜零八个小时,口沫四溅声嘶力竭,感慨说我都用鸭语了,它咋还不明白呢。此时需要有人告诉鸡:你那个对话对象是鸭子,鸭子的思维方式是这样的,鸭子是这样理解世界的,仅仅懂得鸭语,那还远远不够呢。PS,如果希望它认真对待你,你还需力量强大,能够抓住它的脖子:“你准备好了吗?现在,你听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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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瓣真是个好东西,多沉闷多好玩多偏门多主流的东西都有。如果你输入“中国人民不可辱”,能得到两条书名记录,一个是1974年的版本,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副标题是《批判安东尼奥尼的反华影片〈中国〉文辑》;另一个是1999年的版本,人民日报出版社的,反映那年使馆被炸后的民众反应。第一本有两人读过,很多人感兴趣,一则是以此书为起点,掀起了批林批孔运动;二则是意大利导演安东尼奥尼目前有很多中国粉丝,2002年的《书城》还有专文介绍这部《中国》的风风雨雨,所以有“小众基础”。至于第二本《中国人民不可辱》,只有一人想读,看起来是时过境迁,影响不大。我本来以为这次圣火事件之后,会有第三本《中国人民不可辱》出现的,目前看来还没有,如果有了,估计文体、语言、情绪和风格上,和前两本不会差很多。与此相联系的书,豆瓣上还有一本,只有一人读过,还是英文的,叫“A VICIOUS MOTIVE, DESPICABLE TIRCKS: a Criticism of M. Antonioni’s Anti-China Film China”,外文出版社1974年版,它只有18页,其实是《人民日报》上1974年1月30日一篇文章的英文翻译,那篇文章名为《恶毒的用心、卑劣的手法——批判安东尼奥尼拍摄的题为〈中国〉的反华影片》,而且这篇长文同样也收录在《中国人民不可辱》中。
话说此次勾起我兴趣的,倒不是70年代这桩老公案,而是苏珊·桑塔格的《论摄影》,在《影像世界》一篇中,她不仅提到了安东尼奥尼的《中国》,还直接引用了《恶毒的用心、卑劣的手法》那篇文章。桑塔格在1972年来过中国,所以对中国人民与中国文化有一些认识,以她知识分子的敏锐,她意识到中国和西方在“摄影意义”上的差异。她说,对西方来说摄影是与不连续的观看方式联系在一起的,要点是通过一个引人注意的细节、一种瞩目的裁切方式来观看整体;而在中国,摄影只与延续性联系在一起,“不仅有供拍摄的适当题材,也即那些正面的、鼓舞人心的(模范活动、微笑的人民、晴朗的天气)、有秩序的题材,而且有适当的拍摄方式,这些拍摄方式源自一些有关空间的道德秩序的概念,而这些概念是排斥摄影式观看的。因此安东尼奥尼被责备只拍摄残旧或过时的事物——他‘专门去寻找那些残墙旧壁和早已不用了的黑板报’,‘田野里奔驰的大小拖拉机他不拍,却专门去拍毛驴拉石碾’;被责备展示难堪的时刻——‘他穷极无聊地把擤鼻涕、上厕所也摄入镜头’;还有无纪律的时刻——‘他不愿拍工厂小学上课的场面,却要拍学生下课一拥而出的场面。’他还被指以他的拍摄手法诋毁正常的拍摄对象:以运用‘阴冷的色调’把人民遮蔽在‘暗影’里;以各种角度来拍摄同一个被拍摄对象——‘镜头时远时近,忽前忽后’——即是说,不是单单从一个站在理想的位置上的观察者的角度来展示事物;以使用高角度和低角度——‘故意从一些很坏的角度把这座雄伟的现代化桥梁拍得歪歪斜斜、摇摇晃晃’;以不够全面地拍摄的镜头——‘他挖空心思去捕捉各种特写镜头,企图歪曲人民群众的形象,丑化人民群众的精神面貌。”桑塔格指出:“在中国,拍照永远是一种仪式,永远涉及摆姿势,当然还需要征得同意。如果某个人‘故意追捕一些不知道他来意的群众的镜头’,则他无异于剥夺人民和事物摆姿势以便显得好看的权利。”并且,中国人抗拒摄影对现实的肢解,不使用特写,被拍摄者总是以正面、居中、照明均匀和完整的方式被拍摄。
实在说来,摄影文化的差异是一方面,而导演的个人意图和风格也是一方面。这方面倒是我所喜爱的意大利评论家艾柯一语中的,他评价安东尼奥尼是“一个特别倾向于深度探究生存问题和强调表现人际关系、而非致力于抽象的辩证法问题和阶级斗争的西方艺术家”,“讲述的是这场革命中作为次要矛盾的中国人的日常生活,而非展现作为主要矛盾的革命本身”。中国所期待这位西方导演的,是一部关于中国的宏大叙事的正面宣传片,而安东尼奥尼提供的,是安东尼奥尼式的悲观、琐碎、负面的私人审视纪录,相差太远,中国人民焉能不愤怒。
桑塔格感慨说:“在中国,一个影像只要对看它的人民有益就是真实的。”这方面的例子,她援引了比利时裔汉学家西蒙·莱斯的《中国影子》:在中国各大城市举办的“雷锋展览”中,包括大量“摄影文件”,比如“雷锋扶老大娘过马路”、“雷锋悄悄帮战友洗衣服”、“雷锋把午餐让给一位忘了带饭盒的战友”等等,显然,没有人质疑“摄影师怎么会那样凑巧出现在这个身份低下、迄今籍籍无闻的士兵一生中的各种场合”。
归根结底,桑塔格指出:“我们把摄影当作是一种手段,实际上可以用来说任何话,服务于任何目的”。如果当代中国人对摄影有这样深邃的认识,那就好了。据说此次奥运会,来中国的外国记者人数是运动员的两倍还要多,估计他们中的不少人会是安东尼奥尼那样的“用心”和“手法”,为此大动肝火徒伤了自己,希望届时我们不会再出一本厚厚的《中国人民不可辱》了。
(《恶毒的用心、卑劣的手法——批判安东尼奥尼拍摄的题为〈中国〉的反华影片》并书城上的介绍文章,见http://www.xici.net/b196263/d218096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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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里斯•萨克斯(Maurice Sachs),1906年出生于巴黎一个富裕的犹太珠宝商家庭。他开始写日记的日期是1919年7月14日,一战后法国首度国庆,那一天,街上充满了欢乐、友好、热情的人群,为一个疯狂、奢华、挥霍、混乱、国际化的时代拉开序幕。
尽管13岁的小男孩见识有限,但是家庭出身的缘故,他对股市行情很是了解,“如果股市行情持续上扬的话,我就可以把我的房间翻新一下了”,自然,如果股市持续上扬的话,他的表姐妹们也就可以买下时装杂志上推荐的那种价值1500法郎的晚礼服了:“黑色的亮绸,裙摆像军裤似的收紧;裙子上有一行闪亮的大宝石坠子垂下来;低领上衣的边沿以及肩上也镶了乌亮的大宝石;衣袖几乎是不存在的;腰带是孔雀蓝绒的,插着几支同样色调的羽毛”。浮华富丽,像是时代的象征。
股市的确一路上扬,另外还有德国的战争赔款。法国迎来了令人瞠目结舌的奢靡的十年,淳朴的美国青年海明威,也把此时的巴黎称为“流动的盛筵”。全社会有种歇斯底里寻欢作乐的气氛(典型例证:莫里斯的朋友F的父亲,以76岁高龄还在寻花问柳)。人们不关心政治,永远也不想关心政治。到1926年,巴黎城有32家剧院、200个各式舞台、644个公共舞厅、2000家餐厅,还有无数的咖啡馆、茶馆、游戏厅和声色场所。火树银花,红男绿女,仅有的忧愁恐怕就是恋爱的烦恼,还有爵士乐带来的那一丝轻微的伤感。
1921年,“屋顶之牛”酒吧开张,用的是当时流行的科克托(Cocteau)戏剧作品的名字。“屋顶之牛”里名流云集,阿拉贡、布勒东、毕加索、纪德、克洛代尔……每个常客都是牛的,那里的爵士曲也是牛的。“巴黎屋顶上的这头牛像航标一样指引人们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地生活。”在这样的氛围里,巴黎的艺术家们也步入了黄金时代。达达主义,超现实主义,立体主义,一个主义接着一个主义,布尔乔亚的投资热情使艺术品市场火爆,当代艺术家的作品卖出了天文数字。不过,已经成熟起来的莫里斯评价说:“这是个很奇特的时代,充斥了各种作品的时代,但却没有伟大的作品……最抢眼的明星还是属于新奇取巧类的,例如夏奈尔、安托万、科克托、毕加索和超现实主义者。”
1928年10月28日,22岁的莫里斯在与“巴黎最好的裁缝”讨论了一个“重要问题”——即双排扣上衣应该有四个还是六个扣子之后,承认说“其实我已经玩得很厌倦了……我们这一代年轻人是被引入歧途的。人家教育我们:世界上只有诗歌和造反,兰波、天使和魔鬼。人家让我们在厕所里挂个十字架(超现实主义者这样做),让我们吸食鸦片(科克托这样做),让我们喝酒,写无主题的文章,随便和人做爱,并在这其中找出崇高的东西;最不幸的是那些意识到自己上当、却无力自拔的人;总之,战后年轻人的病症非常严重。”原来,这种富裕的生活同样是会杀人的,不少青年已经自杀了。同开篇时那个兴高采烈的小男孩不同,此时的莫里斯表达的是厌烦的情绪,那种每日吃龙虾的厌烦,厌烦厌烦还是厌烦,他说他真想步行到瑞士去,以卖苦力谋生,吃粗面包,涂一点蒜泥和干酪,爬到樱桃树上摘樱桃吃,光着身子在草地上打滚,赤脚走路——“奢华让我烦恼,无比烦恼”。
1929年10月30日,是莫里斯最后一篇日记。前一天,华尔街股市暴跌,牛的时代结束了。替家族管理财产的舅舅当场自杀,莫里斯与母亲在巴黎的银行里最多只有一万法郎,他不得不赶快去找工作。几乎是有一点释然,他写道:“再见吧。我要对奢华、多余和肤浅的事物,也对自己说,再见了。”
太重的生活是种折磨,太轻的,同样不堪承受。这本小书与其当日记体的历史记录来看,不如当成长小说看,展现的是一个少年如何在一个浮华的世纪长大,他的心态转变、他对周围环境的认识、他的资产阶级式的比较功利的思想、还有那么一点点半真半假的反叛。 令人震动的是莫里斯在真实世界里的死亡:以犹太人身份,二战期间他受雇于纳粹,从事告密和黑市交易。1943年因为行为不谨慎和作假报告被盖世太保拘捕,1945年在监狱转移的长途跋涉中因为行走迟缓而被看守人员击毙。我在想,当莫里斯走那生命中最后的几步的时候,他还会不会抱怨“奢华的烦恼”。
这本书本来的名字是“屋顶有一头牛的岁月”,而“充满了幻觉的轻浮时代”只是副标题。三联的编辑之所以取了这个副标题,大概是被“幻觉”和“轻浮”所吸引,有那么一点对当下时局的影射。暴发的财富不过是泡影,就像悲观主义的人生观,一切终必成空。这里的关键问题是,是不是富裕就一定奢华,奢华就一定轻浮,而一个为金钱与名利所左右的社会风气到底会给未来带来什么?据说,德国战前那些小酒馆,也是一片宴安鸩毒的气氛,所以给了纳粹的崛起以可乘之机,倒是应了物极必反的原理。至于我们,小家乍富,好像还没有“轻浮”的资格呢,不过,还是警醒些的好。 -
“国家治理、经济、学校,总之社会上的一切事物都不是为一批享有特权的少数人利益服务的。我们能照顾自己。社会上一切都是为芸芸众生的利益服务的。这些人不特别聪明或引人注目,他们也没有接受过高等教育,没有什么成就或命中注定会前途辉煌——一句话,他们实际上就是一些普普通通的人。……任何社会,只要是为这些人设计的,不是为富人、聪明人和出类拔萃的人设计的,那么这就是值得在其中生活的社会。”
上面这段话引自埃里克·霍布斯鲍姆,读来令人肃然起敬。而我是从一本名不见经传的书中转引过来的,此书叫《不安全的时代》。查亚马逊的记录,读者寥寥,这倒容易理解,作者对右派嗤之以鼻、对左派嘲讽有加,打击面太大,难怪盟友不多。怪哉的是国内读者,对此似乎同样不感冒——豆瓣上迄今为止只有我一人读过。为之不平。
作者之一Larry Elliott是《卫报》的经济专栏编辑,作者之二Dan Atkinson 是《经济学家》的特派记者。职业特点决定了此书不是那种充塞着注释、引文和图表的学术专著,而是观点鲜明、辞彩飞扬的知识分子读物。
两位作者认为:在我们所处的时代,主张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和主张对经济实行民主控制的社会民主主义之间正在进行一场卓绝的斗争,前者代表的是金融利益,后者则代表老百姓的利益。在20世纪70和80年代,英国的私有化和自由化进程的结果是资本自由化了,但是人民被管制了。社会民主主义者试图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寻找第三条道路,但是这一方案不过是把美国和欧盟的“妙方”和采自国内的妙方(修改宪法和社会权力主义)加以调和而已。所谓的世界新秩序,带来的结果是金融与经济秩序的混乱,人民的生活更加动荡和不安全。
多少年来,普通人的核心需要并未改变:稳定的工作,过得去的工资,健康的生活环境,个人的自由,以及在艰难时刻有个可以依靠的人,一句话,人们需要安全。但是,安全恰恰是现代制度所无法提供的东西,更有甚者,现代制度还为它不能提供安全而自豪,因为安全不是好事,国际竞争这个巨神要求竞争,需要一种不安全的环境。
社会学家阿尔文·托夫勒说,市场只不过是一种工具,并不是宗教,是工具就不万能。但是,今天市场这个工具的确变成了宗教,变成人类世界中对人的行为作出“客观”评价的唯一标准。于是商业道德准则占据主导地位,不仅英国如此,全世界都如此。市场价值观渗透力之强,连宗教界也未能免俗,。一位重要的教士说:“寻求教会给予精神帮助的人数众多,教会因经费不足无力应付,假如不是经费匮乏到只够买五块饼和两条鱼的话,耶稣本来是可以养活全加利利的人口而不是仅仅养活5000人的。”
同样,经济学不是一门科学。许多经济学家,特别是那些认为是否要结婚也可以简化为一个等式的经济学家,他们把世界看成是一个复杂的有机体,要用正确的微积分学才能对它有所了解。但是,作者们所了解的经济学的各个方面都说明经济学仅仅是巫术的一个分支,甚至是不甚高明的分支。但是打着经济学的旗号,少数金融寡头呼风唤雨,甚至可以控制国家。“欧洲大联合”看上去像是家庭中温暖宜人的炉火,实际上却是熔炉中的熊熊烈火,在这样的高温中,什么都保存不下来,练出来的只能是国际资本的九九纯金。
自由放任主义从本质上说就是承担风险的不公平性。20世纪90年代的“有限责任”和“资不抵债”为害甚烈。在作者看来,有限责任是对社会而设的大骗局,大量“凤凰公司”为逃避债务而自行宣布破产,然后再“一身清白”地东山再起。资不抵债就是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人作为债务人,无力偿还的债务都落到他人头上,因此资不抵债成为转嫁危机的一种手段,成了化解本来应由商业和金融利益承担风险的“传送”系统。这一切的受害者都是普通的平民。更有甚者,获取更大的资本回报的强烈欲望使一些人一头扎进了人类最古老的非成产性金钱流动方式,这就是赌博。有声望的银行把上亿资金投入金融衍生物市场,买卖期货和认购权,其规模大过了这些银行的基本金。跨国公司与金融集团成了主导世界市场的力量,由于亿万美元在不受管制的金融市场上流动,全球化的底下埋藏着金融的不稳定,还有对生态环境的漫不经心态度。世界贸易受三大玩家的强制性力量主宰,那就是美国、西欧和日本,在某种意义上,这不是自由贸易,而是改头换面的重商主义。
国家放出来资本这匹狼,自己反而受到狼的挟制——大公司要求国家增加“影响力”。其实认真想想看,没有一个家庭会为了与别人结成团伙,把家里的金钱和房产挥霍一空,让自己的家人挨饿,为的只是获得对邻居的影响力。这样的家庭不能算是好的家庭,这一法则同样适用于国家。
总之在作者看来,这个国家看似红光满面,实际上却是发着高烧的症状。国家一方面软弱无力,一方面又傲慢自大——该强有力时软弱无力,该温和的时候却又强硬无比。而国家在与资本打交道时越是畏首畏尾,资本兴风作浪的余地也就越大。丘吉尔曾经指出:政府的主要任务是不让金融界目空一切,让金融界重新戴上手铐,把狼重新关回笼子,这会有助于美好社会的建设。在这个意义上,国家应该起到应有的作用:
让公民享有自由,让资本再度受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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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你”。
很直白。不过不要瞎激动,看画中的山姆大叔神情严肃,右手食指直直点着你,下面还有一行字呢:for the U. S. Army enlist now。经典的美国征兵广告。类似的征兵广告在法国、苏联、德国也都出现过,都是把国家拟人化,义正词严地戳着你的脑门子,提醒你“祖国需要你的时候到了”。如果你斗胆问一句“凭什么……要我”?简单啊,因为你是公民啊,你不拿枪谁拿枪,你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公民概念是与近代国家概念共生的。霍布斯鲍姆认为是在法国大革命中才第一次出现了“为祖国而战的公民”,公民对国家的义务压倒了对宗教和地区的传统义务。1789年的《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宣言》(Déclaration des Droits de l'Homme et du Citoyen),是把“人”与“公民”并列的。自亚里士多德起,“好人”与“好公民”就不是一个概念,好人,比如说好老公好儿子好老师,满足的是家庭与社会的需要,但是好公民,满足的是国家的要求。好公民是爱国者。
自然,除了服役的义务,公民还该有大量的权利。有趣的是这个citizenship,该译成“公民权”好呢,还是“公民资格”好呢。刘满贵把它译成“公民权”。此书作者是美国著名自由主义政治学家茱迪·史珂拉女士,付梓时间为1991年,题目是American Citizenship: the quest for inclusion. 《美国公民权:寻求接纳》。史珂拉是哈佛大学政治学教授、历任美国政治哲学与法哲学协会主席、美国政治科学协会主席、美国艺术与科学学会研究员等,此书出版的第二年就已经仙逝,所以这部精炼的临终之作,也可以视为她对美国宪政的总体性看法。她认为,公民权(citizenship)有四个相互关联但界限清晰的涵义。
第一, 国籍意义上的公民资格(citizenship as nationality)。作为国籍的公民资格是一个法律条件,并不涉及任何特定的政治活动。
第二, 积极参与国事意义上的或称“好”公民的品德(active participation or “good” citizenship)。作为政治参与的好公民的品德,其中心在于政治实践,适用于在社区中始终参与公共事务的人们。民主政体下的好公民是定期积极参与当地政治和国内政治的政治力量,他们对政治的参与不仅仅限于初选日和大选日。积极的公民有个人见解,对自己认为不公正、不明智或仅仅是奢侈的公共措施敢于直言,他们是公共集会的参加人,是志愿者组织的参加者,在冬天能够清除自己门前的积雪,不仅以纳税人和临时士兵的身份为祖国服务,他们的心底深处对公共利益有着深思熟虑的见解。
第三, 理想的共和国公民(ideal republican citizenship)的设想,这种设想一直萦绕在那些胸怀神话般的雅典梦或斯巴达梦的人们心头。普通的积极公民或者好公民当然不是理想的或完美的公民,他们只是努力做到符合代议民主制的公认要求而已。理想的共和国爱国者却全然不同,他们热衷的只有公共活动,他们生活在公共集会里,为公共集会而生活。有德性的公民在被统治的同时还经常直接参与统治,以直接民主而不是代议制民主的方式追求公共利益。当然,设想而已,“他们当然是一个与现在、过去或可想像的未来的美国截然不同的共和国的成员”。
史珂拉最关注的是第四种:公民的社会身份(the standing of citizens)。身份是一个含混的概念,指的是一个人在等级社会中的位置。绝大多数美国人认为这是由收入、职业和教育程度决定的。身份作为社会阶层中一个较高或较低的位置,很难和要求得到“尊重”的平等主义一致起来。不过,在一个民主国家,公民有权受到尊重,所以选举权(right to vote)和收入权(right to earn)这两大公共身份象征的重要意义,也就不言自明了。换言之,争取公民权的斗争,是压倒一切的归属这一政体的要求,是打破排他壁垒、寻求认同的努力,是“为承认而斗争”。
投票的重要性在于,它是获得政治共同体的内部认同和成员接纳的标志和认证方式,“是选举让人成为公民。”正因为如此,公民不去投票的“政治冷漠症”并不重要,因为公民权并不体现为“公民深度参与政治活动的热望”,只意味着获得了“成员身份”。投票权的核心标准是“人格上的平等”,阶级、种族、性别、财产都不应该成为障碍。
不过,选举权只是政治权利的平等,政治权利的平等必须靠经济领域的基本平等来保障,这就导出了“收入权”。作者认为,经济劣势或依附状态催生新的奴隶制度,在经济上丧失了个人独立的人,即被社会视为非正式成员,实际上,那些属于社会底层的人就不是完整的公民。为此,国家必须考虑收入权和劳动权问题。收入权尽管没有在宪法中写明,但却是整个美国民主政治结构的前提。国家的“最低限度的政治责任就是在接近失业者的地域创造有酬职业,为失业者提供法定最低工资和发展机会”。
政治上的自由主义和经济上的社会主义就这样调成了鸡尾酒。如果你喝多了,当人家指着你说“我要你”的时候,你是去也不去?
茱迪·史珂拉:《美国公民权:寻求接纳》,刘满贵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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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3
红海洋也不能没有生命的绿色 - [书事]
前天饭桌上,大家谈到国家金融风险,蒸发1200万亿云云。大家调侃说,应该多吃点,也许一觉醒来,没的吃了。鸵鸟把头藏在沙子里,眼不见,心不烦。所以在周末的下午,我煮了咖啡,放下热门的国家学说,挑了本海绿色封皮的小书闲看。这是我心爱的托马斯·沃尔夫的两篇演说的讲稿,编辑给取名为《一位美国小说家的自传》。本想轻松一下的,结果还是被他笔下那个“大萧条”给吓着了。他写到:
一个曾经做过演员的年轻人,靠投机聚积了很大一份财产,一夜之间彻底完蛋,他平静地放掉自己血管里的血,血流了两三天。
一个华尔街的经纪人,原是一个衣冠楚楚、神态飘逸的男人,胖胖的红脸庞,打蜡的胡子。可是一夜之间,像泄了气的气球,脸上红润气色消散,干瘪了。
家乡小镇,银行倒闭,小镇的政府、企业、以及全镇的工商业随着它一起覆灭,“整个市镇都在放血自杀,好几十人在头几个星期便自杀了”。
知识分子生活的改变也同样巨大,“一些才智过人的年轻人,十个月前还在振振有词地辩论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的优劣,许多年来都在过着一种傲慢的逃亡国外的生活,可是现在一夜之间仿佛都变成了满腹学问的经济学家。他们现在所使用的语言和他们的观念都不仅变成了崭新的一套,而且你简直难以相信他们还曾有过旧的一套。他们在谈论革命运动时仿佛自他们还是怀抱着的婴儿时候便已经在吸吮着革命的奶头了……”
对这种临时的革命家沃尔夫很是不屑。但是的确,没有波及全世界的失血性的大萧条,何来气冲斗牛的“红色的三十年代”?于时代的危机氛围里,沃尔夫承认,“外在的世界闯进来了”。
在1938年题为《写作与生活》演说的结尾部分,有这么一段很红色的话:
“人民!是的,人民!永不可能被击败或被出卖的人民——被出卖的和被击败的人民、腐败的和被领上歧途的人民、受骗的和迷信的人民、无所作为的和顺从的人民——可是归根到底,永远是人民!——就只是人民!——那永远不会失败的基石,永远存在的人民!”
如30年代那些周游美国各地探索“事实真相”的作家们一样,沃尔夫感动于人民的,乃是人民的忍耐和坚韧——人民万岁。
读沃尔夫生前的这最后一次演说,感觉像是惠特曼灵魂附体。同惠特曼一样,沃尔夫深切意识到这是一个“属于普通人的时代”。同惠特曼一样,他也从醉心自我开始,走向家庭、朋友、市镇、美国乃至全世界。重要的是,还是同惠特曼一样,他对美国人民与民主的讴歌,最后还是依托于个人的观察与经验,通过超验主义的神奇逻辑,作家本是人民的一分子,所以表达了自我,就是表达了人民,社会民主与个体自由毫不冲突。
我手里的这本小书,好像泛出过红色,但是几页后,还是变回了乡愁与浪漫的海绿色。我琢磨着理查德·佩尔斯还是正确的,他在《激进的理想与美国之梦——大萧条岁月中的文化和社会思想》中,只轻描淡写地提到沃尔夫两次,一次说“他的成就不依赖于任何激进思想”,一次说他的所有小说都是自传性的,偏重于私人和内省。
那又如何?30年代那些纪实小说、抗议小说、激进小说已经死在文学史的一个小节中,倒是不够红色的沃尔夫的文学依然在小众中传播。文学不同于政论,本不必大家一窝蜂地去做革命文学。他面向世界的最后一篇讲话这样结尾:
“因此,亲爱的朋友,所有的人必须各行其道的那个时刻已经来临了——你走向你所最熟悉的生活,向现在的岁月、眼前的危机、你自己的各种关系所要求于你的忠诚,以及你的良心已经为你永远确定下来的那个方向走去……”
托马斯·沃尔夫:《一位美国小说家的自传》,黄雨石译,世纪文景,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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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方,颈短,眉目疏朗,腮边微微的胡须。就是肉多,撑得一身衣服鼓溜溜的,小腿上的腱子肉疙疙瘩瘩。虽然也博学多才,看是看不出来的,气质上太象个屠夫了。国王加牧首,穿戴自然是炫的,紫衣轻裘,红宝石镶赤金。最令人惊诧的是他那“要命的地方”,用了专门的套子,从外衫的搭门中顽固地露出来,与本人一样,敦实。同时代人的画像,不一定都这么处理,显见他的这话儿形制硕大,有王者气象,这才端端正正地占据画面的中心。
这样的画像,怎能让人不联想起他那热闹非凡的私生活。千秋万代,他被定格为好色又残暴的国王,娶了六个老婆杀了其中的两个。英国的新教改革,要归结为他的离婚事件。他对英国的最大贡献,简化为与被砍头的第二任王后生下了女儿伊丽莎白。亨利八世的训辞是“Coeur Loyal”,忠贞的心,很反讽。他不会忠贞于别人的心,只忠贞于自己的心,而且这颗心总在变化,又是那么富于激情。
电影《The Other Boleyn Girl》选角有误,Eric Bana的亨利八世,气质上实在是太弱了,倒不如让糙汉Clive Owen来演。历史上,Mary比Anne美貌,而且床上功夫更好,所以Anne最后能让国王停妻再娶,不惜杀掉数万反对者,甚至反出教门,必定是别有魅力,这一点上编剧处理得也不算有说服力。Scarlett Johansson的表演很好,她本来就是性感又单纯,甜里带着苦味。说起表演来,次要角色凯瑟琳王后演得真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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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31
Be Shanghaied - [书事]
越来越适应上海了。在这里的第一个冬天,我穿着棉裤、套着羽绒大衣、戴着帽子,武装得比在北方还严实,饶是这般,冻得瑟瑟发抖。所以对那些穿短裙长靴的MM们,我一概斥之为“臭显”。现在行了,几年过去,我也有本领穿着裙子在寒风里招摇了,冷是有点冷,习惯了就好。也开始喜欢上海菜浓油赤酱的口味,如果一周没吃到红烧肉、响油鳝丝、生煎包,会觉得发自肺腑的馋。春天的时候,看校园里那一树树盛开着的大白花,知道了此乃大名鼎鼎的上海“市树”白玉兰。虽然我一句上海话也不会讲(依旧固执地告诉的士司机“左拐”“右拐”而不是上海话“大拐”“小拐”),但是综合起来看,我的进步不算小啊。
陈丹燕在《外滩:影像与传奇》里写到一个词汇“Be Shanghaied”,说19世纪年轻的英国人如果被调往上海工作,经常要借助麻翻水手的麻药。而到了20世纪30年代,年轻人们全都渴望着Be Shanghaied。从被迫的去上海,到企盼着被上海化,中间这个过程正是上海崛起的五十年。陈丹燕说了,“被上海化的含义,也就是成为见多识广、见怪不怪的、都市的、物质主义的、道德可疑的人。”
其实,应该还有一条的,“被上海化”是要对上海的历史与文化有认同有自豪感。上海人骂外地人并不吐脏字,只一句“xiang hu ning”,“乡下人”,就把自己高高抬起、把对方低低按下,那种精神上的胜利意识,把自己当上海人的光荣感,非常上海。
上海文化的特点之一,是既有并存的多元文化,又有浓厚的等级观念。洋人不提,如果你是上海的“老钱”,有根底,说上海话,那是受人尊敬的。如果你是“新贵”,好人家出身,说上海话,那是受人青睐的。如果你是有钱有教养一族,可惜不会说上海话,但是会讲洋文,那也受人待见。如果没钱,但是有点教养,有点体面,说几句上海话,基本当你是自己人。如果既没钱又没教养、还不会说上海话的,只好被当成“乡下人”了。
陈丹燕笔下,老钱和新贵花去了不少笔墨。那些影像与传奇基本不是关于普罗大众的,而是关于金枝玉叶和布尔乔亚的,就是写到市井,也要写这些市井与华彩历史的勾连。精确地说,她写的是上海的“某些街区”,也就是上海的“上只角”,至于那些“棚户区”,对她来说也许太乡下了。
没有评断女作家的意思,人总是不免受制于自己的经历和视野。我是在读此书的第一章时,突然明白了陈丹燕为什么执拗地在一本本书中重复这个角度。她的父亲是新中国惟一一家与波兰合作的外贸公司的党委书记,用着渣打银行大班的办公室,现在那幢大楼叫“外滩18号”。正是因此,那一种认同才根深蒂固,那一种唏嘘才真切婉转。
陈丹燕:《外滩:影像与传奇》,作家出版社,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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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两条腿,一撇一捺。在电脑屏幕上貌似站得正。而在毛笔底下,多少有一点偏向,左边显然压倒右边,整体上看,却又像是迈步向右边走。正人君子,守正才是君子,难的。
两个人,四条腿了。电脑屏幕上是平等地站在一起,兄弟一般高,可是显然啊,左边那个人的一条腿伸不开。“从”,字义上说得明白,跟随。换毛笔写下来,是两个人排成纵队向右走,右边的那个人,是带头大哥。
三个人,六条腿。两个人建立的领导-被领导秩序依旧,但两个人上面,又多出一个第三者——大大叉开腿的领导。从结构上理解,“人上人”,不稳定,而“人人上人”,有群众基础,金字塔式结构,感觉稳当多了。孔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目前看来三人行必有领导。
一人的时候,可以甩开大步,四野八荒,自由而茫然。两人的时候,有些绊脚,不过算得上志同道合,行走着的流动感还是有的。三人成众以后,横向流动改纵向上升了,前不前进不要紧,稳定压倒一切。
从众心理,是说单个的人自由人觉得孤单,一定要跟人搭伴,甚至哭着喊着要去某大人下面当扛大个的。有那更贱的,说进人指标不多,需得使些手段和脚绊。不是组织里的,以后不被带玩儿了。玩什么啊,叠罗汉。下面的人其实挺累。
人
人人
人人人
人人人人
人人人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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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复活节吗?按照词典,“Easter, anniversary of the Resurrection of Christ, observed on the first Sunday after a full moon on or after 21 March.”我疑心今年的复活节是3月23日,网上查,有人说是3月30日。本来,是可以问问教内朋友的,身边很多基督徒。想了想,还是算了。本已下定决心过个足不出户的周末,而且没看到彩蛋或巧克力蛋,我又不去教堂,什么节不节的。
前些年,对神学和圣经多少有点研究的文人们,愿意贴个标签叫“文化基督徒”,学术会议倒是没少开,书也一本本出了不少。比“基督徒”多出来的这“文化”二字,潜台词是:“我们理解,但是我们不信仰”。
“信仰就能理解”“理解才能信仰”,这是很折磨人的蛋与鸡命题。“最后一位教父”和“第一个经院哲学家”安瑟伦认为:信仰固然要寻求理解,但是“我信故我知”更有说服力。信仰第一,理解第二。安瑟伦没论到这个——“我不信但我知”,可能吗?“我知道了所以我不信了”,可以吧?
宗教这东西,说到底,别问为什么,退休老太太那样纳头便拜,那是最好的。寄望于论证明白了然后再信仰,有点像把保单整明白了差不多也就要退保了一样,瞎耗功夫。偏偏就有那些想不开的主儿,脑子挺灵,脖子挺硬,不肯轻易一跪。呵呵,都说“宗教是人民的鸦片”,没错。只是对有的文人而言,鸦片还不过瘾,非海洛因不成。
我寻思着,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同此理,知道了那么多却不信仰(我知道有的文化基督徒的神学水平,胜过神学院的教师),估计是要下地狱的——假如真有个地狱的话。
我从碟海里翻出一盘“The Final Inquiry”,这种拍的异常精美的宣教片我看过许多,都是华丽,精致,气势恢宏的大制作。此片写基督复活的事迹传播开来后,罗马帝国派员调查,结果派遣的这个骁勇的罗马军官爱上一个追随基督的女孩,圣徒彼得显示奇迹,军官皈依了基督教。这样的结尾我看过太多遍了:基督徒们在使徒的带领下,扶老携幼,走在以色列的国土上,眼神坚定,阳光灿烂,弥撒响彻云霄。
想起少年时的复活节“记忆”,当是春天里,冰雪消融,柳梢泛出鹅黄,聂赫留朵夫与玛丝洛娃在教堂里,手捧着点燃的白蜡烛,按照复活节的仪式,互相亲吻。安静的,亲吻。教堂的横幅总是挂着“信。望。爱。”在玛丝洛娃,也许反着来:“爱,望,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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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吉尔·艾略特(Gil Elliot)发表《20世纪死亡录》(Twentieth Century Book of the Dead),统计出20世纪的人为死亡人数是一亿,主要包括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国(主要是抗日战争)、俄国内战、苏联、欧洲犹太人、第二次世界大战。我看到的另一个数据则要远远超出,简单说,一战死了2113万,二战死了6500万,所以总数一亿如何打得住?特别是二战以后,三次印巴战争,四次中东战争,朝鲜战争,越南战争,海湾战争,波黑战争,科索沃战争,美伊战争,加上北爱,柬埔寨,卢旺达,达尔富尔,阿富汗,一直解决不了的以色列与巴勒斯坦,还有逮不着的本拉登和他的敢死队……屈指数来,不寒而栗。
拉塞尔·雅各布试图指出,狂热的宗教分裂主义者、强烈的民族主义者、愤怒的种族主义者,比乌托邦主义者更能涂炭生灵。的确,19世纪在欧洲上空徘徊的那个“幽灵”还是被18世纪就已经出现的另一个“原则”所击倒,全世界无产者并没有联合起来,而是被国家与民族的认同分割开来。复杂的历史纠葛与现实的利益冲突,使“人本主义”败于“族本主义”,民族主义大行其道。21世纪的“文化的冲突”,说到底,是民族文化的冲突,更进一步,是潜在的政治经济利益的冲突。
按照西方学术观点,Nationalism并非单一概念,而是作为运动和意识形态双重地存在着。
作为一种运动和思潮,它涵盖了大量的民族解放运动、民族独立运动和民族分离运动,在英语中,Nation既有“国家”也有“民族”的涵义,所以“民族国家”概念风行一时,比如吉尔勒强调:“民族主义主要是一个政治原则,主张政治单位与民族单位应该是相同的。” 据统计,在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20多年中,世界上有50多个民族国家获得独立,由是政治学家科恩指出:“20世纪是有史以来整个人类接受同一政治观念即民族主义观念的第一个时期。”
作为一种意识形态,Nationalism则是“想像的共同体”,是雷南(Ernest Renan)所说的“对于共同的记忆、共同的历史和共同的生活形式的重要性的意识”,是盖纳(Ernest Gellner)所言的“互信、忠诚、团结的人造产物”、拥有着一个由各种观念、符号、联合、行为方式和沟通方式集合成的“文化体系”。迄今为止,民族主义是世界上最强有力的意识形态。
“民族”而加上“主义”,是要求人们首先把自己视为民族的一分子,应该准备好为保卫和发展民族利益做出任何必要的牺牲。所谓“民族主义情绪”,是由于民族利益或民族形象遭到践踏而激起的愤怒,或者是民族利益或民族形象得以维护而产生的满足感。
在实际的政治运作中,知识分子所拥趸的“普遍人性”太智识化,无法激起一般人情感上的效忠,所以真正具有凝聚力的还是近代以降的“主权国家”(sovereign state)概念。政治哲学家在空谈着卢梭和洛克,政治科学家却在学习着马基雅维利和霍布斯。最具讽刺意味的是,“主权国家”固然是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中生存发展的硬道理,但却有违自由主义的初衷。Frederick Watkins在《西方政治传统》中将“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视为“自由主义思想史上代价最高的失败”。他说:
“近代自由主义企图提供一个世俗的基础以维系西方文明,它的任务之一就是设法恢复西方世界传统的道德团结。……然而,由于接受了民族自决的原则,自由主义运动已无法执行这项历史功能。就民族的与国际性的社会组织而言,国家主权的游魂,对完成真正自由主义的目标是恒久的威胁。因此,如何去发现一个真正能有效解决民族主义问题的方法,就成为近代民族主义日程上的未尽之务。”
弗雷德里克·沃特金斯:《西方政治传统:近代自由主义之发展》,李丰斌译,新星出版社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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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看《1984》,最触目惊心的还是“党”的那三句口号:战争即和平、自由即奴役、无知即力量。奥威尔的科幻能力有限,那个可以收看收听还可以当作监视器的“电幕”是有些想象力的,可是传输纸条的“气力输送管”?太小儿科了吧。真正吸引我的是小说里内嵌的那个《寡头政治集体主义的理论与实践》,值得每一个对政治感兴趣的人细读。
有史以来,世上就有三种人,上等人,中等人,下等人。上等人的目标是保持自己的地位,中等人的目标是要同上等人交换地位,下等人的特点是劳苦之余无暇他顾,偶尔才顾到生活以外的事,因此他们有目标的话,无非是取消一切差别,建立一个人人平等的社会。中等人在争取权力的时候,总是利用自由、正义、博爱的口号,用平等的旗帜获得下等人的支持,而一旦推翻了上等人的暴政,中等人就把下等人推回到从前的被奴役地位,自己建立新的暴政。这种历史的循环终于可能停止,新的上等人将永远保持他们的地位,因为他们掌握了一套新的理论,它叫集权主义——“财富和特权如



